南寧糖業訴QFII庭外和解
隨著《和解協議》獲得董事會審議通過,南寧糖業與馬丁居里長達三年的拉鋸戰終于告一段落,曾經轟動一時的南
隨著《和解協議》獲得董事會審議通過,南寧糖業與馬丁居里長達三年的“拉鋸戰”終于告一段落,曾經轟動一時的南寧糖業訴馬丁居里“短線交易”案,最終以馬丁居里支付4000萬元和解款而收場。
南寧糖業今日披露,公司與馬丁居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馬丁居里公司及馬丁居里有限公司就股票交易糾紛一案達成庭外和解,馬丁居里同意一次性向南寧糖業支付4000萬元的等值美元作為和解款項(包含一切相關費用、花銷、利息、應繳稅款),匯率按《和解協議》簽署日當天的中間匯率計算。公司表示,如上述調解協議得到切實履行,和解款項4000萬元將作為營業外收入計入公司會計報表,影響公司的本年度凈利潤約2500萬元。
據悉,馬丁居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馬丁居里公司分別于2007年8月23日、24日、27日、28日、29日、30日連續六個交易日,以每股13.48元至14.77元不等的價格購入南寧糖業716.8469萬股975.4179萬股,合計買入量占公司時總股本的6.44%。
作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馬丁居里并未按《證券法》規定持有南寧糖業股票6個月,而是在2008年1月4日、11日、14日、15日、16日和25日累計賣出1453.5656萬股,占總股本的5.07%,出售價格在每股18.34元至20.45元之間。南寧糖業認為,該公司應將其上述交易所獲取的收益交付給公司,并向南寧市中院提起了訴訟。
頗耐人尋味的是,南寧糖業在和解中表示,此和解協議的簽署并不代表馬丁居里承認其違反了《證券法》第47條規定,或者其他任何中國相關法律或行政法規,但也不代表南寧糖業承認馬丁居里未違反上述相關規定。
南寧糖業今日還對此前披露的上半年業績預告進行了向下修正,預計上半年凈利潤修正后約為6592.25萬元至8475.75萬元,同比增幅下調至75%至125%之間。公司表示,控股子公司2010年第二季度原材料價格上漲,銷售成本增加,造紙類子公司效益出現大幅下滑導致出現上述業績預告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