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458 證券簡稱:益生股份 公告編號:2010-001
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0]752號”文核準,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2,700 萬股,發行價格每股24.00 元,募集資金總額64,800 .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52,795,102.50元后,公司募集資金凈額為595,204,897.50元。公司以上募集資金已由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日進行審驗, 并出具了中瑞岳華驗字[2010]第191號《驗資報告》。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根據《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以及《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在募集資金到賬后1 個月以內與保薦人、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下稱“專戶銀行”)簽訂三方監管協議,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應當存放于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集中管理。
基于上述情況,根據《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說明書》“第十三章 募集資金運用”披露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以下簡稱“安信證券”)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毓璜頂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臥龍支行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協議約定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的具體如下:
1、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毓璜頂支行
募集資金專戶賬號為398101040021822,截至2010 年08月23日,專戶余額為435,204,897.50元。該專戶僅用于90萬套父母代肉種雞場建設項目和部分超募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臥龍支行
募集資金專戶賬號為37001665660050154394,截至2010 年08月03日,專戶余額為160,000,000.00元。該專戶僅用于4.6萬套祖代肉種雞場建設項目和部分超募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與專戶銀行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安信證券作為公司的保薦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安信證券應當依據《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以及公司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導職責,并有權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公司和專戶銀行應當配合安信證券的調查與查詢。安信證券每季度對公司現場調查時應同時檢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四、公司授權安信證券指定的保薦代表人范道遠、朱峰可以隨時到專戶銀行查詢、復印公司專戶的資料;專戶銀行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專戶銀行查詢公司專戶有關情況時應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安信證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專戶銀行查詢公司專戶有關情況時應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專戶銀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對賬單,并抄送安信證券。專戶銀行應保證對賬單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專戶銀行應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安信證券,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七、安信證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安信證券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專戶銀行,同時按《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第十一條的要求向公司、專戶銀行書面通知更換后的保薦代表人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效力。
八、專戶銀行連續三次未及時向安信證券出具對賬單或向安信證券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安信證券調查專戶情形的,公司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九、《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自公司、專戶銀行、安信證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并依法銷戶或安信證券督導期結束之日(2012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0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