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巖博酒業研究酒的文化
酒在人類文化的歷史長河中,它不僅僅是一種客觀的物質存在,而是一種文化象征。酒文化以酒為載體,以酒行為為中心形成獨特的文化形態。酒文化具有鮮明的民族性與時代性,同時還對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產生很大的影響。中國酒文化以其悠久的歷史、博大精深的蘊涵而在世界酒文化之林中。中國的酒文化必能和中華文明一樣,源遠流長。
中國素有“酒的故鄉”之稱。據考證《呂氏春秋》和《世本》等較早的文獻都認為酒為儀狄所造。《戰國策•魏二》“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指出了儀狄造酒的時代;《世本》認為這是造酒之始“, 儀狄始作酒醪,變五味”。但在同一本《世本》里又有杜康造酒之說,《事物紀原》也說“少康作秫酒”。張華《博物志》也有“杜康作酒”,陶潛《述酒詩》序說:“儀狄造酒,杜康潤色之。”儀狄,相傳為夏禹時人;杜康,也叫少康,殷商時人。后來,儀狄造酒之說漸隱,杜康造酒之說益顯,遂使杜康成為酒的代稱。
關于“酒文化”,蕭家成撰文提出其概念的內涵與外延:酒文化就是圍繞著酒這個中心所產生的一系列物質的、技藝的、精神的、習俗的、心理的、行為的現象總和。圍繞著酒的起源、生產、流通和消費,特別是它的社會文化功能以及它的所帶來的社會問題等方面所形成的一切現象,都屬于酒文化及其相關的范圍。酒文化是以酒為物質載體,以酒行為為中心的獨特文化形態。酒文化具有鮮明的民族性和時代性,同時還對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發生影響,與其他文化現象緊密聯系。
總之,中國酒文化也是一種地道的社會文化,酒不是生活必需品,卻是一種特殊的飲食。“酒食所以合歡也”、“飲食男女”等等,其中“飲”便是指酒,所以在中國,“飲”與“食”同樣具有極強的親和力,把這一親和力用之于人際交往,就形成了一種社會文化。酒作為中國人追求個性自由的基本需求的替代物,與政治軍事、皇權社稷、世俗人情、悲歡離合、親疏遠近、喜怒哀樂、性情風度等有著密切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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