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竹大曲酒精勾兌的固液法白酒遭質疑
有民間維權人士向我社反映四川綿竹劍南春酒廠有限公司所生產的“綿竹大曲”執行固液法白酒標準,配料為水、糯米、小麥、玉米、食用酒精、食用香料,屬于酒精勾兌人工調香酒,而大曲酒的定義為:以大曲為糖化發酵劑釀制而成的白酒。
據該人士描述,此前“綿竹大曲”執行濃香型白酒標準,標簽清晰可見,白底黑色字體標稱配料為:水、高粱、大米、糯米、小麥、玉米。而現如今市售的38度、52度綿竹大曲標簽配料一欄以紅底暗金色字體標稱,需仔細識別才能分辨清楚。
該人士認為,酒精勾兌調香的“大曲”酒有消費欺詐之嫌,且濃香型白酒標準改為固液法白酒標準或為降低成本“偷工減料”。
為此,記者數次聯絡四川綿竹劍南春酒廠有限公司未果,后于7月18日發郵件到該公司官網郵箱了解情況,沒有得到回應。隨后,記者于7月25日致函至綿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希望該局以監管的角度對民眾所反映的情況予以解答。

記者所提問題如下:
1、按固液法白酒標準生產的“綿竹大曲”是否為劍南春酒廠生產?如為該企業生產,為什么同一品牌同一品種的“大曲”酒要按兩套標準生產?
2、固液法生產的白酒還能稱之為“大曲”嗎?
3、“綿竹大曲”兩套標準,兩種標簽標識是否有在監管部門備案?如有,是在哪一個監管機構備案?
7月28日,記者得到了綿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回復:
一、四川綿竹劍南春酒廠有限公司開發并生產了“綿竹大曲”系列產品,其中包括“綿竹大曲”固液法白酒(執行《GB/T 20822 固液法白酒》標準)和“綿竹大曲”濃香型白酒(執行《GB/T 10781.1 濃香型白酒》標準)。
二、“綿竹大曲”是四川綿竹劍南春酒廠有限公司在國家工商總局的注冊商標,商標注冊證號:第11510342號。
三、食品生產企業執行國家推薦性標準的,無需在監管部門備案。“綿竹大曲”系列產品按照《GB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進行標注。食品標簽標識無需在監管部門備案。
四、由于你單位未提供產品具體信息,我局無法進行現場核查。
據綿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回復,劍南春酒廠有限公司開發并生產了“綿竹大曲”系列產品固液法白酒和濃香型白酒都是“綿竹大曲”系列,“綿竹大曲”已在國家工商總局注冊,是注冊商標。由于記者未向綿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產品的具體信息,該局無法進行現場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