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利華家樂濃湯寶發表關于“產品致敏物質提示”的說明
針對近日有消費者及媒體詢問關于家樂濃湯寶包裝配料表下方的“可能含有……”注釋的含義。對此聯合利華回復如下:
聯合利華是一個負責任的,以保護消費者為己任的大型跨國公司,在中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均按照國際高標準。聯合利華旗下的家樂濃湯寶也是一樣,家樂濃湯寶產品采用優質的原材料,利用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生產設備加工而成,通過多重質檢,確保了產品的品質和質量。家樂濃湯寶產品通過有關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的檢驗,完全值得廣大消費者信賴。
聯合利華家樂產品的包裝已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產品成分進行了標識。同時,根據國際慣例,聯合利華家樂濃湯寶在包裝上用“配料中含有……”和“可能含有……”的方式來表達致敏物質信息的提示,旨在負責任地提示消費者有關致敏的可能性。此標注也符合我國新頒布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中第4.4.3條對于食品中致敏物質標識的規定。
聯合利華家樂品牌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始終嚴格執行并遵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產品通過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的檢驗,是安全可靠的,請廣大消費者放心使用。
聯合利華家樂品牌
備注: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于2011年4月20日發布,2012年4月20日實施,過渡期為1年。該通則在4.4.3.1條及4.4.3.2條中分別指出“以下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導致過敏反應,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識的名稱,或在配料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a)含有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麥、黑麥、大麥、燕麥、斯佩耳特小麥或它們的雜交品系;b)甲殼綱類動物及其制品,如蝦、龍蝦、蟹等;c)魚類及其制品;d)蛋類及其制品;e)花生及其制品;f)大豆及其制品;g)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h)堅果及其果仁類制品。”“如加工過程中可能帶入上述食品或其制品,宜在配料表臨近位置加以提示。”在實施日期之前政府鼓勵并允許食品生產企業執行新標準。聯合利華的濃湯寶在過渡期內執行該標準的行為旨在積極響應食品標簽新法規,體現聯合利華領先國際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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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esa Zheng
電話:+86-21-2212-7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