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對“分裝”“貼牌”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對分裝貼牌的規定。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規定,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應實施從原料進廠
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對“分裝”“貼牌”的規定。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規定,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應實施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對出廠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實施逐批檢驗。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鮮乳、輔料、食品添加劑等,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本次修法明確了國家對嬰幼兒配方食品實行嚴格監管的原則,并且規定不得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據了解,貼牌進口奶粉有三種生產方式:國外奶源在國外加工、國外奶源在國內加工、注冊國外品牌使用國內奶源在國內加工。
去年年底,國家食藥監管總局曾發布公告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合同或約定,委托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為其加工、制作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采購或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直接進行裝罐、裝袋、裝盒,或者改變包裝、標簽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
對于擬出臺新政,乳業專家王丁棉表示:“貼牌、分裝的確很容易產生質量問題,很大程度并非工藝技術不行,而是企業誠信不夠。”
“市面在售的一線品牌洋奶粉生產、銷售暫不受新法律影響,受打擊的將是一些‘山寨’、貼牌產品。”一位業內人士告訴本報記者。但其也表示,如何界定“分裝”、“貼牌”很有考究,這直接決定了打擊范疇的寬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