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關于食品、添加劑等規格標準的部分修改件
日本關于食品、添加劑等規格標準的部分修改件-食品產業網
2010年4月6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食安發0406第4號通知,對多種農獸藥的限量進行了修訂,主要內容包括:
1 根據食品衛生法(2010年法律第233號。以下簡稱“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設定農藥EPN、吡蟲啉、惡嗪草酮、雙氯氰菌胺、雙苯氟脲、稻瘟酰胺、嘧菌腙、丙草胺以及戊菌隆在食品中的殘留標準。2 根據法第11條第1項的規定,設定獸藥頭孢呱酮在食品中的殘留標準;并去掉在畜、水產食品中設定了殘留標準的飼料添加劑越霉素A以及獸藥特卡霉素、巴龍霉素以及利福西明在食品中的殘留標準。
1 根據食品衛生法(2010年法律第233號。以下簡稱“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設定農藥EPN、吡蟲啉、惡嗪草酮、雙氯氰菌胺、雙苯氟脲、稻瘟酰胺、嘧菌腙、丙草胺以及戊菌隆在食品中的殘留標準。2 根據法第11條第1項的規定,設定獸藥頭孢呱酮在食品中的殘留標準;并去掉在畜、水產食品中設定了殘留標準的飼料添加劑越霉素A以及獸藥特卡霉素、巴龍霉素以及利福西明在食品中的殘留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