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億瓶贈飲只是愚人節玩笑?
大品牌飲料“20億瓶贈飲” 只是愚人節玩笑?-食品產業網

都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但這個夏天我們每人卻可以喝到三瓶免費飲料。今年2月起,康師傅、統一、可口可樂、百事可樂等飲料巨頭們紛紛舉行“再來一瓶”的有獎促銷活動。
康師傅出手最大方,到今年9月活動結束時計劃送出15億瓶,較去年的7億瓶增長一倍;可口可樂位居第二,將送出1.4億瓶,而統一的中獎率也高達10%,再加上百事可樂的9千萬瓶,各大巨頭的贈飲總量或將高達20億瓶,即使飲料消費者數量達到全國人口的一半,人均也可喝到3瓶免費飲料。
但記者連日來采訪了多位消費者,他們均表示今年沒有中過獎。這20億瓶是否只是巨頭們的宣傳口號,實際的贈飲量是否根本不可能有那么多?記者采訪了部分企業,他們均稱中獎率是固定的,總的贈飲量要看總銷量而定,有企業則承認:“的確沒有第三方機構來證明我們送出了那么多飲料!”
現象
飲料企業“放水解旱”掀起“贈飲大戰”
細數一下,今年康師傅、統一、可口可樂、百事可樂等幾大飲料巨頭都不約而同地加入了“再來一瓶”有獎促銷。其中力度最大的莫過于康師傅,其在廣告宣傳中稱去年夏天共送出7億多瓶贈飲,今年將大增至15億瓶。參與產品線也由去年的茶飲料延伸到果汁系列飲品,包括冰紅茶、冰綠茶、勁涼、綠茶、茉莉清茶、茉莉蜜茶、茉莉花茶、大麥香茶、烏龍茗茶、鐵觀音茶,康師傅果汁、鮮の每日C,酸梅湯、酸棗汁等;參與產品規格有350ml、500ml、550ml、1000ml,幾乎涵蓋了康師傅所有的飲品。
在這場“贈飲大戰”中,可口可樂的聲勢排名第二,大搞“可口可樂一家,請你喝(原葉)茶”的促銷活動,幾乎涵蓋旗下可口可樂、雪碧、芬達、果粒橙、果粒奶優等全線產品,宣稱消費者有1億4千萬個機會免費獲贈原葉綠茶。百事可樂的七喜給消費者提供了9000萬個贈飲機會。
此外,飲料巨頭統一,甚至是麒麟旗下的午后紅茶也加入了這場大戰中。從目前市面的情況來看,到今年9月底,消費者獲得的免費贈飲很可能會高達20億瓶,以每瓶1.8元的銷售成本來看,價值高達30余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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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數量企業說了算!
超過20億瓶的贈飲是企業畫的一個大餅,還是消費者確實能享受到的“福利”呢?并沒有一個權威的機構能給我們一個肯定的答案。
廣州某大型飲料經銷商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康師傅宣稱的15億瓶贈飲沒有可能,以15%的平均中獎概率來說,其銷售應超過100億瓶,按15瓶/每箱32元/箱算,也就是7億箱以上、230億元的銷售額。 “7個月(活動從2月持續到9月底)要完成200多億的銷售額,這太夸張了!這正是康師傅飲料去年全年的銷售額,增長率將接近100%,不實際!” 該人士強調,今年6月廣州開始實行車輛單雙牌行走,在運輸方面將遭遇很大阻礙,對快消品行業肯定有影響。
另外“按康師傅廣告所說的茶飲料中獎率20%,等于它們要銷售出去的貨全部是8折,康師傅茶飲料一般是32元/箱,15瓶/箱,每瓶2.13元,再8折就是1.7元的銷售成本,而PET瓶每個成本接近1元,剩下的內容物、運營成本、人員費用、損耗、車輛等等的開支,怎能消化? ”由此該人士推斷,贈飲里面的水分一定很大,只是一種宣傳,加上兌獎不方便,真正能兌到獎的人不太多,“我推算大概就送出3分之一左右。”
該人士同時指出,現在飲料企業工作人員都很不喜歡做“再來一瓶”這類活動,管理起來很困難,還有就是假瓶蓋問題普遍存在。“有人專門買蓋子回來印了去兌獎,兌獎點的人不一定都會識別。當兌獎點收到大量假瓶蓋后,需要廠家兌換,廠家是接受還是不接受呢,這是個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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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超未設兌獎點
據了解,目前“再來一瓶”的中獎率并不高。記者QQ名單里的大部分好友,最近一個月都買過飲料喝,但卻沒有一位中獎的幸運兒。為獲得更準確的情況,記者來到飲料銷售的黃金商圈——中學附近的士多店,在中山路與達道路交界處的一知名中學旁的士多店老板表示,最近幾乎沒有學生來兌獎,“可能時間還沒到吧!”執信中學附近的士多店員也給出了相似的答案。
而記者查閱了康師傅、統一、午后紅茶等品牌在活動網站上提供的指定兌獎場所發現,兌獎地點以士多為主,好又多、百佳、卜蜂蓮花等大型的商超連鎖一般沒有設立兌獎點。昨日記者在華潤萬佳的服務臺詢問服務人員有一個統一的中獎瓶蓋能否兌獎,服務人員告訴記者,現在只有康師傅能兌,統一的獎品廠家還沒送過來,“可以去附近的便利店或士多看看。”
現任職于某大型便利店連鎖食品采購的某資深人士告訴記者,兌獎后瓶蓋一般累計一個月退給廠家,瓶蓋壓在倉庫(這種壓貨并非指體積,而是其對應的飲料金額),這樣影響了倉庫的周轉率。“在不在我們這里兌獎都無所謂,我也不想煩。雖然幫飲料商在終端進行兌獎可以通過談判給廠家提要求,但這種小費用我懶得跟他們算計。而且這種活動已經做了很多次了,多數消費者應該已沒啥感覺了!”
記者走訪了附近的幾家士多,結果有兩家均以“要在這里買的才能兌獎”為由拒絕了記者的要求。一家鄧老涼茶鋪店員告訴記者可以換。而附近的7-11便利店同樣可以兌換,不過店員就告訴記者只能換1月份的產品。
中獎未到高峰期
對中獎率不高的問題,某飲料上市公司前華南區負責人告訴記者:“有獎銷售是一個很有效的促銷手段,以前不少企業都會以較高價值的獎品如手機、電腦、旅游等為宣傳的主打,但是近幾年,大規模的贈飲就成為了主流,因為這更能吸引消費者的購買欲望,且贈飲的高峰期會放在4至6月份。”
而對于去年就已經反映頗多的“兌獎難”問題,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總裁室公關部協理余國雄表示,去年是因為沒有想到市場反應如此好,今年“我們已經做好了準備,提前兩個月就開始全力生產備貨,并與眾多的銷售終端達到協議,他們將會提供方便的兌獎服務。”
有獎銷售有法律盲區
面對市面上各種各樣的有獎銷售活動,國家工商局早在1993年就出臺了《關于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要求舉辦有獎銷售的經營者應向購買者明示其所設獎的種類、中獎概率、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種類、兌獎時間、方式等事項。屬于非現場即時開獎的抽獎式有獎銷售,告知事項還應當包括開獎的時間、地點、方式和通知中獎者的時間、方式。
該條例還明確規定,若企業在進行有獎銷售時違反其中某些規定,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處罰;而因有獎銷售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有關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
但是這樣的一個規定依然難以完全規范目前有獎銷售活動。例如誰來監管企業的整個實施過程、實施企業究竟是否給消費者送出了15億瓶贈飲,這些問題多年來一直是個法律盲區。而對于消費者來說,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如何取證也將是一個十分艱難的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