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本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上市公司名稱: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維維股份
股票代碼:600300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維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徐州市維維大道300號
通訊地址:徐州市維維大道300號
郵政編碼:221111
簽署日期:2009年11月2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一) 本報告書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16 號——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及相關的法律和法規編寫;
(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投資者及與其一致行動的他人)在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535,795,665股,占總股本的32.05%;
(三) 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四) 本次交易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信息披露義務人和所聘請的專業機構外,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釋 義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術語在本報告書中具有如下含義:
維維集團 指 維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義務人 指 維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維維股份、上市公司 指 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報告書 指 《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財務顧問 指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顧問 指 北京共和律師事務所
《公司法》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收購辦法》 指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財政部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上交所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人民幣元
第一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基本情況
(一) 維維集團的基本情況
名 稱:維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稱:VV Group Co.,ltd
注 冊 地 址:徐州市維維大道300號
法定代表人 :崔桂亮
注 冊 資 本:16,108.02萬元
工商注冊號 :320000000007182
組織機構代碼 :13477938-X
企業類型 :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范圍 :許可經營項目:各類預包裝食品銷售;豆奶(漿)粉、豆奶及含乳飲料、乳及乳制品(巴氏殺菌乳、滅菌乳、酸牛奶、調制乳、全脂奶粉)、核桃粉、麥片、糊類產品、麥芽糖漿、糕點(焙、烘烤制品)、豆奶飲料、植物飲料在各分廠加工、銷售;糧食收購。一般經營項目:國內貿易(國家禁止或限制經營的項目除外;國家有專項規定的,取得相應許可后經營)。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稅務登記證號 :銅國稅二32032313477938X
通訊地址: 江蘇省徐州市城南開發區維維集團總部
郵政編碼: 221111
電話:0516-83398099
傳真:0516-83398339
網址:http://www.vvgroup.com
電子信箱:vv@vvgroup.com
二、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股東及股權結構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主要股東
維維集團除持有發行人32.05%的股權外,另有7家控股或參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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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維集團直接持有青海維維茂發投資管理公司48%股權,并通過控股子公司信維礦業資源有限公司持有青海維維茂發投資管理公司另外52%的股權。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股權結構圖
維維集團的控股股東一直為維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維控股”),實際控制人一直為崔煥禮等7人,信息披露義務人股權關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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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業務和財務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從事的主要業務
維維集團經營情況:集團目前的主要業務是對外投資,通過其投資的企業開展經營活動。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財務情況
維維集團最近三年的主要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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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信息披露義務人涉及的訴訟、仲裁和行政處罰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最近五年內未受到任何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未涉及任何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維維集團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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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員最近五年未受過行政處罰、刑事處罰、也未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
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上市公司情況
信息義務披露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簡要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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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本次交易的決定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維維集團基于現有經營狀況、經營規模以及自身的長遠發展戰略,希望通過本次權益變動擴大在維維股份的權益比例,并本著有利于維維股份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之目的,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促進維維股份的科學快速發展。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維維集團目前在12個月內繼續增持了維維股份,也沒有在12個月內處置已擁有權益的股份的計劃。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未來對維維股份的股份處置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維維集團12個月內增持了維維股份的股份,在此期間沒有處置已擁有的維維股份的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