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監管漏洞可以彌補?
菜市場內,肉販丟在地上的豬皮、發臭的豬內臟,被不法商家“廢物利用”,熬成油,賣到豆腐制品廠。豆腐制品廠用這些油炸豆腐,然后把炸好的豆腐制品拉到家禽批發市場賣。最終,那些讓人惡心的東西,就流到一些餐館和普通市民家中,成為市民的“美味佳肴”。這樣的事,絕非個別,大名鼎鼎的“地溝油”不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也不是新聞,是早已有之的。同樣是在倉山,去年媒體就報道過,不法商家將違章搭蓋的廠棚變成豬皮加工窩點,而且作為“豬油原料”的豬皮是被堆放在廁所邊上曬干,那樣的場面,怎不令人作嘔?不過,只要是非法的加工點,其操作場地都是大同小異的,當時被查封的成品油炸豬皮300公斤,豬皮原料4000多公斤,豬油3000多公斤,可見規模不小,“修煉”到那個程度,遠非一日之功;今年的3月17日,《海峽導報》也曾報道過,當龍海市工商局在轄區內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時,查獲一個無照經營、非法煉制豬油的黑窩點。
最新曝光的“豬油加工”問題,是死灰復燃還是一直在悄悄進行?我們不得而知。只是,從種種食品安全問題的反復發生來看,都顯示出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哪里存在監管漏洞,哪里的食品安全就沒有保障,哪里就必然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哪里的消費者就必然會成為冤大頭。而監管漏洞的存在,反映出的又是監管部門的缺位。從各地各種食品及其安全問題最終得以解決的路徑看,基本上遵循的是一條:群眾舉報無用,群眾只好向媒體求教,通過媒體曝光,相關部門有了“高度重視”的反應,問題終于暫時得到解決。相關部門的履職常常都是處于被動履職的狀態,少有主動出擊,除非上面有重要指示,就可能來一場“轟轟烈烈”的運動,這樣的履職規律,早已為不法商家吃透,他們也就知道該如何來跟監管部門“打游擊”,也就有了了足夠的生存空間。
要避免類似的故事反復重演,不是做不到。關鍵就是要監管部門改變履職方式,變被動為主動,變運動式履職為常態式履職。問題并不復雜,問題是監管部門會不會找出一萬個理由來說:那根本不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