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南春集團董事長喬天明被控行賄、私分國有資產
酒業(yè)名人喬天明的動向頗受關注。記者獲悉,9月12日上午,劍南春集團董事長兼總經(jīng)理喬天明涉嫌行賄、私分國有資產案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進行了公開審理。庭審于上午9點30分開始,劍南春集團部分中層干部、在職員工、離退員工,以及喬天明的親屬到場旁聽。
此次,喬天明被檢方起訴共涉及兩項罪名,一是涉嫌向某官員行賄數(shù)十萬元;二是在劍南春改制期間通過提前預支廣告費等方式使得劍南春集團的相關資產減少,共涉金額超2億元,涉嫌私分國有資產。
記者注意到,喬天明涉嫌行賄的官員此前已落馬。對于兩項罪名,喬天明在開庭不久的自我辯訴中均予以否認。
喬天明為劍南春實控人,今年已69歲。1982年進入劍南春酒廠,歷任黨辦副主任、副廠長、總經(jīng)理等職務,2000年升任董事長和黨委書記。
2003年,時任劍南春董事長的喬天明推動了劍南春集團的改制,公司從國資企業(yè)改制為管理層控股、員工工會和戰(zhàn)略投資者持股的企業(yè)。當時,以喬天明為首的管理層成立四川同盛投資公司,出資控股劍南春集團約69.5%股份,喬天明間接持有劍南春26%股權。
多年之后,改制帶來的后遺癥逐步爆發(fā),2015年后喬天明一度失聯(lián)。
記者9月12日還獲悉,2015年開始,喬天明被相關部門調查。2017年初,喬天明因為身體原因被取保候審。2017年底時,其取保候審被取消。
9月12日上午庭審中,公訴方和喬天明的律師圍繞劍南春當初改制時喬天明是否涉嫌私分國有資產進行質證。
2003年改制時,除了商標等無形資產仍由政府持有外,確定劍南春國有資產凈資產為9.2930億元。國資股權轉讓也是該價格。
此次,檢察機關對喬天明提起公訴,就“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罪”,起訴書中還列舉了多項問題,包括提前預支廣告費等。
庭審進行約兩小時后,喬天明稱身體不適,法院隨即宣布休庭。下午法院繼續(xù)進行審理。
實際上,近幾年,喬天明的去向一直被各方所關注。劍南春部分員工就股權問題訴訟劍南春一事,在德陽已進行相關審理。同時,劍南春近幾年提出銷售沖擊百億目標,其實控人罪名成立與否,可能給公司帶來一定影響。
來源——每日經(jīng)濟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