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酒業與私募股權機構走到了一起
河套酒業與私募股權機構走到了一起
中國北方最大的白酒企業之一河套酒業與私募股權機構走到了一起。
近日有消息稱,私募機構上海瑞業和鼎暉投資等對河套酒業進行了投資,其中鼎暉領投,是鼎暉合伙人王功權(微博)親自抓的項目。
河套酒業借力私募謀劃上市
建廠于1952年的河套酒業,最初只是個傳統地方作坊式的釀酒小廠,從1997年開始,河套酒業逐步改制成為企業內部員工持股的民營企業。目前,河套酒業集團涉及白酒、奶酒、保健酒及與酒配套的相關產品等多項產業,共有下屬企業23家,年銷售額在20億元左右。
河套酒業董事長張慶義在去年7月份的一次公司內部會議上表示,公司發展面臨著產業轉型升級和產品結構調整,市場經濟大環境的影響及知名品牌對市場的沖擊所造成的銷售方面的壓力,技術創新、資金投入不足和人力資源缺乏,下屬企業管理工作粗放等問題。
一位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微博)》記者表示,河套擁有非常不錯的根基,品牌基礎好,內蒙古人均白酒消費量大,這白酒市場歷來講究“小區域、大市場”,內蒙古對于河套而言是一個非常好的家門口市場。不僅如此,由于內蒙古地域狹長,面積廣闊,外地白酒企業進行市場布局有一定的難度,市場具有一定的封閉性。
上海瑞業有關人士對上述投資不置可否,只表示負責這項投資的負責人不方便接受采訪;鼎暉投資方面則拒絕做出回應。
不過上述交易仍然有跡可循。一則地方媒體《黃河晚報》之前的報道稱,為了進一步做大做強河套酒業,由天津鼎暉投資基金等四家公司收購河套酒業及河套投資公司的股份和股權,著手上市前的有關準備工作。2011年8月22日開始,河套酒業總部所在的內蒙古杭錦后旗公證處派出骨干力量入駐河套酒業集團,對公司全部股東股權股份轉讓進行現場公證,助推企業更好發展。這篇報道說,此次公證共涉及大小股東1000多人,目前企業內部職工股權轉讓公證已基本完成。
杭錦后旗公證處工作人員近日接受本報記者電話采訪確認了上述事項,并告訴記者此次股權轉讓除了鼎暉投資和上海瑞業還有安徽蕪湖的兩家基金。
一家私募機構內部人士評價,這樣看,河套酒業與鼎暉等的交易有可能涉及到內部職工股的回購,通過規范自然人股權轉讓,公證后不留后患,這是為上市作準備。
接近河套酒業決策層的一位知情人士默認了上海瑞業和鼎暉投資對公司入股一事。他對本報記者表示,下一步白酒市場的競爭會更加激烈,“今天過得好,不代表以后就過得好”,公司與上市的白酒企業資本實力上還有差距,此次融資也是公司謀求實現“十二五”規劃的一部分。不過,這位決策層人士表示,目前此事還沒有正式對外公開,具體金額不便透露。
爭搶二線白酒,
私募系上“安全帶”
河套酒業已經不是第一例受到知名私募機構青睞的白酒企業,對于私募來說,白酒市場大省的行業前兩名、品牌基因較好、生產能力充足的企業往往更有吸引力。2010年國泰君安創新投等機構投資江蘇第二大白酒企業今世緣,另外中信產業基金等機構投資陜西最大的白酒企業西鳳酒,均屬此類。
高速增長的行業,豐厚的現金流,讓各路資本對白酒企業“如癡如醉”。在各路資本的追捧之下,如今白酒企業的估值已經極高,像華澤集團2009年斥資9498萬即獲得了陜西太白酒業控股權的案例已難再現。曾成功收購多家區域白酒企業的華澤集團2009年以后就罕有并購動作,華澤集團董事長吳向東近日解釋,在各方的炒作下,白酒企業身價飛漲,隨便一家企業開價都在10億元以上,投資價值不明顯。
也并不是每一例對白酒企業的投資都能收獲甜蜜的果實。2009年底、2010年初,河南最大的白酒企業宋河先后引入高盛和中國平安(微博)(41.51,0.00,0.00%)的投資。
一位熟悉高盛對宋河投資事宜的人士對記者透露,高盛方面在投資宋河這個案例上曾向其所在的機構咨詢,得到了不投資宋河的建議,但是未被采納。這位業內人士說,因為多方面的原因,宋河獲得高盛入股之后發展態勢一般,“高盛估計現在非常后悔投資了宋河”。
業內人士評價:“品牌推廣等可以用錢來解決問題,企業的組織、隊伍、管理結構這些相應的軟件改造與提升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河南一家大型白酒企業高層對本報記者表示,宋河存在的諸多問題之一就是企業近年來一直在更換品牌訴求,一直缺乏一個穩定的主打品牌定位。
此外,據本報記者了解,江蘇今世緣2010年曾獲得國泰君安證券(微博)旗下的國泰君安創新投的投資,但是今世緣并未立即展現出高速增長態勢。2011年上半年銷售收入僅同比增長8%。一位來自洋河股份(146.36,0.00,0.00%)的人士說,今世緣增速一般除了因為省內市場競爭激烈,還與其“緣”文化的品牌訴求出現老化有關。
在這種背景之下,私募往往會選擇與酒企進行業績對賭來規避投資風險,保護自己的投資。據記者了解,一家華南白酒企業在引入外部私募機構的投資時簽訂了極為典型的“對賭”協議,協議約定未來幾年需要達到較高的利潤和銷售額增速目標,若未能達到目標,公司創始人需向投資機構補償相應的股份,而若雙方約定時間內未能實現公開上市,創始人需要在支付一定回報的基礎上回購投資機構的所有股份。業內人士評價,不少二線白酒企業存在“過度營銷”、“賄賂營銷”等問題,在企業基礎一般的情況下,一旦行業或者企業的銷售形勢出現問題,這種做法隱藏著巨大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