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新“三定”方案獲國務院批準職責范圍仍包括酒類流通管理工作
8月22日,商務部公布了經國務院批準的新三定方案,確定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共設28個內設機構,酒類流通管理工作仍屬于商務部市場運行調節司的職責范圍。 此次商務部新三定方案的出臺,職責方面稍有調整:取消直接辦理與企業有關的評比及品牌評定活動;將原勞
8月22日,商務部公布了經國務院批準的新“三定”方案,確定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共設28個內設機構,酒類流通管理工作仍屬于商務部市場運行調節司的職責范圍。
此次商務部新“三定”方案的出臺,職責方面稍有調整:取消直接辦理與企業有關的評比及品牌評定活動;將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劃入商務部。其中,規定酒類市場運行調節司“承擔酒類流通管理的相關工作”;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商務部等部門擬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商務部聯合發布。
對于備受業內關注的《反壟斷法》,新“三定”中規定“商務部將承擔《反壟斷法》規定的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具體工作”。在具體分工上,國家工商總局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反壟斷執法(價格壟斷協議除外)等方面的工作;國家發改委將負責依法查處價格壟斷協議行為;商務部負責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反壟斷審查工作。新“三定”方案的批準將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