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工商局龍亭分局就兩個“糖酒會”引發的矛盾舉行聽證會 區域糖酒會“撞車”,有意還是無意?
區域性糖酒展會的數量一年比一年多,規模也一年比一年大,由于招商效果良好,企業和經銷商的熱情不斷提升。以河南為例,在2008年就有4個大型糖酒類展會,分別在鄭州、開封、洛陽等地召開,而小規模的展會同樣不斷涌現。
但是,隨著區域糖酒展會的增加,一些不和諧現象開始浮出水面,其中最令組織者、企業、經銷商感到頭疼的一樁,就是區域糖酒會“撞車”現象。
中部糖酒會遭遇“擦邊球”
6月24日,在河南開封市工商局龍亭分局內舉行了一場聽證會,在申請人席上就座的是河南華通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開封市東大廣告有限公司的律師及代表,在利害關系人席上就座的是河南省酒業協會的律師及代表,雙方此次對簿的緣由,正是因為彼此的糖酒會“撞車”了。
2008年2月26日,河南省酒業協會向開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龍亭分局辦理了關于“中部糖酒商品交易會”的《商品展銷會登記證》,會議定于8月7日至9日在河南開封汴京飯店舉辦。3月中旬,河南省酒業協會印制邀請函,正式開始招商工作。
6月6日,河南華通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開封市東大廣告有限公司向開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龍亭分局提出了關于“中原(開封)糖酒食品交易會”的辦會申請,此會定于7月4日至6日召開,地點同樣是在汴京飯店。此后,上述兩公司開始向河南省及周邊地區發送招商函,在《大河報》、《東方今報》、《鄭州晚報》等當地主流媒體上刊登招商廣告進行招商,而且在某些招商廣告中還使用了“中原(開封)糖酒商品交易會”的名稱。
河南省酒業協會了解到相關情況后,認為這兩個糖酒會的名稱相似,地點相同,時間接近,后者的行為屬于打“擦邊球”,侵害了自身的合法權益,于6月13日向龍亭分局提出了聽證申請。6月24日,聽證會于龍亭分局舉行。
聽證會上各執一詞
聽證會上,河南省酒業協會和華通、東大分別陳述了自己的觀點。
河南省酒業協會作為利害關系方認為,名稱相似、地點相同、時間接近的兩個糖酒會混淆了客戶的視聽,分散了辦會資源,擾亂了展會市場的正常秩序。其法律顧問康銀忠在聽證會上陳訴,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商品展銷管理辦法》,華通、東大的行為涉嫌抄襲,侵犯了河南省酒業協會的知識產權,同時也侵犯了“中部糖酒商品交易會”這一“知名服務品牌”。
而作為申請方的華通、東大公司代表則認為,在商品經濟時代,會展的主辦權不能由一方長期把持,凡具有辦會資格的企業、團體,都可以通過正常程序申請辦會,并最終以市場作為評判標桿,來決定哪個展會更具人氣,哪個展會效果更好。
在聽取了利害關系方和申請方的陳詞后,聽證會主持人認為,本次雙方爭議的焦點集中于兩個問題:首先,申請方的辦會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其次,其辦會行為是否侵害了利害關系方的合法權益。隨后,聽證會進入置辯階段。
河南省酒業協會會長熊玉亮向主持人介紹,在華通、東大公司啟動“中原(開封)糖酒食品交易會”招商工作之后,“中部糖酒商品交易會”的招商工作受到了嚴重影響。而且這種影響并不是來自于正常的市場競爭,而是由于兩個展會在名稱、地點、時間上的接近,給企業和經銷商造成了困惑。
熊玉亮表示,自6月6日以來,河南省酒業協會已經收到大量問詢電話,很多人以為原定于8月7日開幕的會議提前到了7月4日。由于河南省酒業協會此前主辦的六屆區域糖酒會都命名為“中原糖酒商品交易會”,今年為了升級展會品牌、提高展會檔次,而更名為“中部糖酒商品交易會”。名稱改動一字之后,很多客商以為華通、東大所組織的“中原(開封)糖酒食品交易會”是過去常年參加的那個展會。在通過咨詢了解到真實情況后,有意向參展的企業、經銷商一致對這種擦邊球行為表示憤慨與質疑,但同時也對“撞車”風波之后的展會效果感到憂心忡忡。
綜合上述情況,熊玉亮認為,對方行為嚴重侵害了河南省酒業協會的利益,應當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
華通、東大公司代表則表示,依據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商品展銷管理辦法》,即便在時間順序上后提出辦展的一方,也完全可以自主決定會展的名稱、地點、時間,公司是在綜合考慮了地理位置、招商效果以及今后的品牌效應后,做出了相應的展會安排。兩個展會在地點上的重合、時間上的沖突完全是出于市場考慮,并非不正當競爭,也沒有侵害河南省酒業協會的相關權益。
在置辯階段后,雙方分別向主持人提供了相關證據,主持人宣布聽證會結束。“中部糖酒會”與“中原糖酒會”之爭不日后將有明確結果。
區域展會要競爭更要規則
無論此次聽證會最終結果如何,兩個展會的招商效果將深受其害已是不爭的事實,而“撞車”風波對于展會品牌的影響更是難以估量。隨著區域類糖酒展會的不斷升溫,類似的摩擦也許還會出現,無疑,這種“多敗俱傷”的場面是我們不希望看到的。此次對簿公堂事件發生后,如何加強區域糖酒會的規范與規則建設,將成為行業關注的問題。
如華通、東大公司在聽證會上所言,在當前的市場經濟時代,具有辦會資格和辦會能力的公司、組織都可以辦會、招商,這將會起到加熱展會經濟、服務廠商的積極作用。
但有一點不容忽視:市場經濟不僅是競爭經濟,更是法制經濟、規則經濟,如果“撞車現象”頻頻發生,必然會嚴重打擊方興未艾的區域糖酒會,使之出現降溫、倒退。
熊玉亮表示,之所以與“中原(開封)糖酒食品交易會”對簿公堂,是出于維護行業形象、市場秩序。這與華通、東大一方在聽證會上提到的“辦會權壟斷”沒有絲毫聯系,事實上,今年在河南省內將有4個大規模的糖酒展會,舉辦地點分別設在鄭州、洛陽、開封等地,對這些展會,河南酒協是持支持、幫助態度的。因為它們的舉辦有助于生產企業更好的招商,有助于經銷商更全面、及時地了解產品、品牌,這對于河南酒業的興盛發展有一定的推動作用,所以也符合河南省酒業協會促進行業發展、加強行業管理的工作思路。
熊玉亮認為,“中原(開封)糖酒食品交易會”的舉辦難以發揮這種作用,或者說產生的消極影響要大于積極影響。熊玉亮介紹,由河南省酒業協會主辦的“中部糖酒商品交易會”(前身為“中原糖酒商品交易會”)已成功舉辦過6屆,在業內被譽為全國三大區域展覽會,2006年被評為河南省知名會展品牌,在業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華通、東大使用與之非常接近的會名,且選擇相同的會址,又把會展日期放在“中部糖酒商品交易會”之前一個月,已經不是正常的展會競爭范疇,而是利用他人的展會品牌平臺為自己服務,如果任由這種模式和現象滋生下去,區域糖酒展會的市場只會越來越混亂,越來越不規范。
本次聽證會的結果在將來公之于眾,這必然會給其他省份、區域的糖酒展會提供一個維權的范本,而作為一個快速發展的產業,區域糖酒會整體也將迎來一個拐點,向著規范、合理的方向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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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糖酒會的“江湖恩怨”
兩家展會的恩怨,可以追溯到2007年的中部第六屆糖酒商品交易會。
2007年8月,河南省酒協如期在開封舉行了第六屆中國中部糖酒商品交易會,河南華通和開封東大則是該活動的合作單位:開封東大負責展會現場的展臺搭建,而河南華通則負責為交易會進行展位招商,當時的合作也算融洽。但后來因為種種原因,第七屆中部糖酒商品交易會三方不再進行合作。
華通、東大方面聲稱,去年合作后,了解到河南省酒協不準備在開封辦交易會了,而是放在了商丘,所以兩家廣告公司就計劃一起在開封舉辦一個類似的交易會。但由于河南省酒協最后和商丘沒有協調成功,最終又回到了開封,這樣兩個交易會就起了沖突。
河南酒協方面則表示,當他們啟動第七屆中部糖酒商品交易會的招商工作時,有很多企業向他們反映,自己已經報過名了,這讓酒協方面感到很吃驚。后來河南酒協才發現,有人也在招商,很多企業以為河南省酒協的會提前了,所以就報了名。
河南酒協認為,兩個會議性質相同,地點相同,時間幾乎相同,一個是中部糖酒商品交易會,另一個是中原(開封)糖酒食品交易會,使很多參會企業弄不清楚,本要參加酒協組織的糖酒會,結果卻報名參加了另一個。
河南省酒協認為,華通、東大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惡性競爭,借用酒協形成的品牌優勢,嚴重侵犯了河南省酒業協會的合法權益。
華通、東大方面則認為:兩個會議的名稱不一樣,一般人混淆不了。而且很多企業兩個交易會都參加了,可見兩個交易會并不矛盾。
同時,在雙方爭執過程中,河南酒協方面發現:正在招商的“中原(開封)糖酒食品交易會”還沒有去工商部門辦理《商品展銷會登記證》。
據了解,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展銷會管理辦法》規定,舉辦商品展銷會,應當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并領取《商品展銷會登記證》,此后方可發布廣告,進行招商。
據知情人士說,被發現未辦理登記證后,河南華通主動找到開封工商局龍亭分局,表示愿意接受處罰,繳納罰款,并請求龍亭分局發放登記證。
但酒協代理律師認為,對于違法行為,并不能僅僅處罰就算完事,應該對違法行為進行糾正,取消這個展會,退還企業參展費用,消除不良影響。
而華通、東大稱,河南華通的營業執照里,有進行會展這樣的服務內容。至于會展登記證,工商部門處罰過后沒有理由不批準,“如果不批準,那么可以依據法律去起訴工商部門,告他們行政不作為。”
基于上述不同認識,雙方在招商過程中屢屢爆發沖突。據知情人士介紹,雙方高層也就這些問題通過電話,但“談得并不愉快”。隨后,雙方聘請律師介入沖突。
6月13日,河南省酒業協會向河南開封工商局龍亭分局提出了聽證申請。
6月24日,聽證會于開封工商局龍亭分局舉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