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部分酒類標注警示語
2007-10-09 10:25
白酒
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頒布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從10月1日起開始實施,該通則規定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內,酒精度大于0.5%的酒精飲料將在標簽上標有類似“過度飲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語。昨日記者在銀川市一些超市看到,市面上銷售的酒只有少部分標注了“過度飲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語,對此消費者反應較為平淡。
按照新規,在酒類包裝上標注的警示語有“過度飲酒有害健康”、“孕婦和兒童不宜飲酒”、“酒后請勿駕車”等。在銀川市的超市,只有少數幾樣白酒標注著“過度飲酒有害健康”。在某種簡易瓶裝的二鍋頭瓶身上,警示語標注在產品標準號和生產日期之上,較為明顯。寧夏產的某種白酒警示語則不太顯眼,在條形碼下用小號字體寫著“過度飲酒有害健康”,不仔細看很難辨認出來。
銷售員介紹,新規實行一周以來,沒有顧客詢問酒類標注警示語的事情。已經標注的幾種酒或者是剛出廠的酒,是廠家推出的新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