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制在我國已實施了7年
為什么國內企業不愿主動召回食品呢?楊須躍及一些企業人士認為,一個重要原因是,國內消費者對食品召回缺
為什么國內企業不愿主動召回食品呢?楊須躍及一些企業人士認為,一個重要原因是,國內消費者對食品召回缺乏理性認識,并不認為主動召回是企業負責任的表現,反而會引發恐慌,對主動召回食品的企業造成沖擊。
事實上,國家質檢總局早在2007年就頒布了《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國家食藥監總局在2014年又重新制定《食品召回和停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這也是《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的前身。
從2007年算起,食品召回制在我國已實施了7年。乳業專家王丁棉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我國的食品召回仍然處在政府責令企業召回這個階段,即強制召回。
而《食品召回管理辦法》規定,食品生產者在知悉生產經營的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的,應主動召回。但從近年來的食品召回事件不難發現,大部分企業是在消費者舉報、媒體曝光或監管部門查處后,才不得不采取停止生產或召回。2012年可口可樂公司“氯水”事件后曾隱瞞情況,仍強調產品安全,最終以“換貨”方式解決,并非召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