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被“泡”賠得少
據當事人王谷香介紹:2010年8月7日凌晨,做了十幾年茶葉生意的她,位于福德村毛線市場的茶葉倉庫遭遇大雨
據當事人王谷香介紹:2010年8月7日凌晨,做了十幾年茶葉生意的她,位于福德村毛線市場的茶葉倉庫遭遇大雨襲擊,倉庫里的茶葉被雨水泡了,造成損失200多萬元。事發后她多次找茶葉倉庫的房主云南盛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協商賠償。“他們只答應賠償80萬。”王谷香稱,雙方多次協商無果,她于2010年11月18日上訴到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今年12月4日,官渡區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判決:云南盛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賠償18萬元。“我們損失了200多萬,憑什么只賠18萬?”王谷香稱,由于得不到合理的賠償她和丈夫把泡過的茶葉都吃了,其丈夫還因此喝過農藥,現在沒有辦法了,只能上街維權。
圍觀的市民給她出主意“可以去找政府相關部門上訪”。王谷香稱,不會繼續上訴了,因為沒錢了,仍舊會用此種方式繼續維權,直到得到合理的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