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制辦:禁售散裝白酒《條例》屬草擬將廣納意見
1月8日,深圳市法制辦就食品安全立法公開征求意見。在《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中,關于禁止銷售散裝白酒、食用油的規定引起了市民反響,不少市民呼吁“禁售令”不應一刀切。
市民:散裝白酒食用油便宜方便應保留
因價格低廉,散裝油受到中小餐飲店、食品加工企業和部分市民的歡迎。但是,散裝油卻給“地溝油”“劣質油”回流帶來了便利。
在《條例》的立法說明中陳述道,銷售環節的散裝食品因其風險程度較高,一直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也是執法人員監管的難點。根據對散裝食品銷售過程中容易產生食品安全風險的節點的分析,以及對我市散裝白酒和散裝食用油經營情況和市場需求的調查,《條例》禁止在我市銷售散裝白酒和散裝食用油。
禁售散裝白酒、食用油雖說能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不過不少市民并不贊同全面禁止。市民王小姐向記者表示,因為沒有產品包裝等成本,散裝油便宜又方便,只要能確保品質,散裝油應該保留,不能一刀切。
企業:應設置門檻不能一禁了之
記者調查了解到,散裝白酒銷售市場并非全是“小作坊”模式。有一類散裝酒屬于連鎖經營品牌,比如百老泉、長樂燒等,這些品牌實行統一供貨、統一管理,并以專賣店形式固定經營,這樣的專賣店在深圳不下50家。
陳開晏是百老泉深圳區域經理,他說,那些游離在政府部門監管之外的散裝酒確實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但連鎖經營的品牌則不然,而且憑借“好喝、健康、實惠”的優勢在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他希望,政府應該為散裝食品設置準入門檻,而不是一禁了之。
有業內人士指出,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中明確允許銷售散裝酒,并設立條款規范經營行為,河北、重慶這些地區都是選擇設置準入門檻,而不是全面禁止銷售,相關部門制定法規時應予以考慮。
市法制辦:《條例》屬草擬將廣納意見
1月14日,記者就禁止散裝白酒/食用油銷售問題向市法制辦咨詢。市法制辦經濟法規處副處長李新策告訴記者,《條例》目前只是征求意見稿,市民能提出意見和建議是好事,有助于《條例》的完善。
李新策向記者介紹,根據市政府2013年度立法計劃,市場監督管理局草擬了《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條例(送審稿)》報市法制辦審查。1月8日,經過市法制辦的修改,該《條例》公開征詢市民意見。
“現在說深圳將禁止銷售散裝白酒、食用油還為時尚早,我們希望平衡各方意見取得一個科學的結論。”李新策表示。據悉,《條例》意見征詢將在本月25日截止,有修改建議的市民可以通過傳真(82002930“轉經濟法規處”)或者電子郵件(poli1973@sina.com)傳達修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