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草案)已通過
2011年6月5日,貴州省擬出臺地方性法規,明確政府部門保障糧食安全的職能和責任,并明確提出,縣級以上
2011年6月5日,貴州省擬出臺地方性法規,明確政府部門保障糧食安全的職能和責任,并明確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鼓勵和扶持糧食經營者進行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社會化服務、企業化管理,推動糧食生產經營一體化。
記者從近日召開的貴州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了解到,《貴州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草案)》已經貴州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進入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程序。該"條例"對糧食生產、儲備、流通、調控等方面的保障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將建立全面、協調的糧食安全保障機制,進一步規范糧食儲備和流動秩序納入法制軌道。
貴州省糧食局局長沈健說,隨著糧食流通改革的深入,貴州省糧食安全面臨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主要表現在糧食宏觀調控機制不完善,政策性業務補貼機制不順,糧食市場建設滯后,糧食產業化水平不高,儲糧和糧食生產流通環節的浪費和損失較大等,"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糧食安全,成為今后保障糧食安全的主要方式"。
"條例"對糧食企業生產經營資格條件及行為予以規范和約束的同時,明確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安排資金支持糧食流通產業發展,加強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和鼓勵發展現代化糧食物流,以此有效保持糧食順暢流通,促進糧食資源合理流動。
"條例"規定,當糧食出現嚴重緊缺或者可能出現嚴重緊缺時,經貴州省政府批準,縣級以上政府可以將生產其他經濟作物的基本農田用于恢復糧食生產,并組織落實種子、肥料等生產資料,給予農戶適當經濟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