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漁委開展督導禁漁檢查工作
長漁委開展督導禁漁檢查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長江禁漁期執法管理,督導禁漁檢查工作,規范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推動涉漁工程環評執法檢查工作開展,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2012年長江禁漁期漁政執法檢查的通知》(農辦漁[2012]1號)有關要求,長江漁業資源管理委員會(簡稱“長漁委”)組織專項檢查組,于2月19—22日對四川省長江禁漁工作和保護區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檢查組由農業部東海區漁政局宋志俊副局長帶隊,長漁委辦公室主任趙依民、四川省水產局副局長何強、漁政處副處長袁野等同志參加了此次檢查行動。
檢查組沿途召開了專題座談會,聽取了四川省及所屬樂山、宜賓、瀘州等市(區、縣)的相關匯報,在部分江段乘漁政船開展了水上執法檢查,對沿江河鮮餐館進行了檢查。期間,檢查組還走訪了當地漁民,深入了解漁民的生產生活情況和對禁漁期制度的意見。從檢查情況來看,四川省禁漁期制度實施平穩,禁漁檢查工作和保護區管理工作開展有序。
宋志俊副局長在座談會上充分肯定了四川省在長江禁漁期管理、保護區管理和涉漁工程環評執法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他指出,四川禁漁工作起步早、組織有力、宣傳得當,成效顯著。他要求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漁政機構要認識到長江禁漁管理工作和保護區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要向社會各界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使工作再上一個臺階;要發揮保護區的示范帶動作用,要加強隊伍建設,通過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切實提升執法能力和業務水平。檢查組希望宜賓繼續發揮長江漁政執法先進典型的帶頭作用,充分發揮漁政部門在保護區涉漁工程環評上的作用,同時也希望瀘州漁政機構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杜絕個別電捕魚現象的存在,維護禁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