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6年10月29日,有媒體發表題為《山西政府要求汾酒成立 小組研討混改方向:昔日“汾老大”何時回歸混改三年仍等正式方案!》的報道,本公司對報道內容進行了核查。
一、報道情況
報道主要內容:山西省政府層面已經對汾酒的混改做出指示,要求汾酒組成小組研討混改方向。
二、澄清說明
經核查,本公司針對上述報道事項說明如下:
1、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未研究過混改相關事宜,上市公司也未接到任何部門的相關文件,公司不存在應披露尚未披露信息。
2、經征詢本公司控股股東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截至目前,汾酒集團公司未接到上級有關部門關于汾酒集團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正式文件。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在此提示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體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