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顯炬表示:食品“奸商”之門如何打開?
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首場新聞發布會上大會新聞發言人趙啟正針對食品安全的問題時表示,食品安全犯罪判處死刑是一種威懾。他說:"時間就是金錢,誠信就是生命,也就是說無誠信者必亡。像生產三鹿奶粉這樣的企業,必亡。"
這幾年,從牛奶到面條,再到雞蛋和大米無一例外的都出現了食品安全問題。而三鹿奶粉事件徹底摧毀了國人對民族奶業的最后一點信心。這幾年對于食品安全來說是"多事之秋",亦讓本已脆弱的公眾感到更加恐慌和彷徨。而一次次的食品安全事件被曝光后,公眾不得不面臨著"還能吃什么"的問題。
誠然,在當前不完善的市場機制下,食品安全問題難以做到萬無一失。而且,在商業倫理被扭曲和淪喪的我國,商人對利益的過分追逐已越來越肆無忌憚,"道德的血液"早已消失在多數商人的體內。但屢屢出現的食品安全事件,讓公眾對相關職能部門的執法能力和監管力度產生了懷疑。的確,"無誠信者必亡"這是古訓也是常識。問題在于,在無誠信者被發現之前其不法行為仍然在危害著廣大消費者的利益。而且,諸如三聚氰胺這樣的有毒物質在三鹿奶粉事件過去一年之后,才被徹底的銷毀。相關職能部門的執法能力確實讓人擔憂。食品安全責任重于泰山。但屢次出現食品安全事件,讓人不由得要發出這樣的追問,誰為食品"奸商"打開了方便之門?
事實上,現行的食品監管制度存在著諸多的漏洞。09年實施的新《食品安全法》雖然明確規定食品企業為第一責任人,同時也明確了監管者的責任。但企業及監管部門在執行過程中由于受到各種利益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尤其是服務于地方經濟的需要,而有意無意地忽視影響食品安全的各種隱患。另外,目前我們國家的食品行業實施的是"分段管理",實際上也造成了"多頭監管"."多頭監管"的結果就是出了問題誰都沒有管,各部門相互推諉。而且,相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的執法行為更多時候是"運動式"的。即出了問題就會全面監管,一旦風波過去又一切如常。對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缺乏持久的執法動力,這為食品"奸商"打開了方便之門。
市場的復雜和相關專業的門檻讓公眾愿意選擇把食品安全的保衛權交給執法部門代為行使,甄別和監管食品市場是執法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其職責所在。但屢次出現的食品安全事件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是相關職能部門的失職,是對公眾權利的損害。要確保食品安全,除了要對不法者嚴懲之外,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是最為基本的。與此同時,完善現行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要強化職能部門的責任,建立起嚴厲的食品安全問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