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途純要求更換管理人
太子奶創始人李途純:要求更換破產管理人(1)-食品產業網
11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發布消息:李途純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挪用資金案,目前已批準逮捕4人,取保候審9人。有業內人士據此分析,李途純在太子奶破產重整中出局似乎成了定局。近日,種種消息似乎又在顯示,李途純并未放棄太子奶,而是在通過質疑債權人會議程序,要求更換管理人并積極尋找投資者
12月10日,太子奶集團創始人李途純的代理律師王清輝告訴《法治周末》記者,他們將很快針對太子奶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程序合法性向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異議,并要求更換破產管理人。
12月4日,太子奶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在株洲召開,由破產管理人向債權人作出了債權和資產情況的匯報。
但李途純方面并未獲取出席的機會。
“我們早已向管理人和法院提交參加債權人會議的申請,但一直沒有得到是否同意參會的通知。”王清輝說,直到債權人會議前幾天,政府部門相關負責人來和我們溝通,勸我們不要參加債權人會議,理由是,若參會,人身安全將無法得到保障。
王清輝說她并不能理解此種不能參會的理由。
而就在11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發布消息:李途純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挪用資金案,目前已批準逮捕4人,取保候審9人。
有業內人士據此分析,李途純在太子奶破產重整中出局似乎成了定局。
不過,王清輝向記者透露的種種消息似乎又在顯示,李途純并未放棄太子奶,而是在通過質疑債權人會議程序、起訴高科奶業(2009年,為挽救太子奶,株洲市政府出資成立了株洲高科奶業經營公司)、要求更換管理人且積極尋找投資者。
債權人會議程序受質疑
王清輝告訴記者,他們針對債權人會議程序的質疑主要包括:沒有給債權人會議行使核查債權的權利;沒有給予債權人向債務人提問和質詢的權利;債權未確定的債權人有權參會但不行使表決權,但管理人不允許某些債權人(如經銷商)參會是損害債權人的利益;沒有讓債權人會議主席主持會議;沒有由債權人會議行使是否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而是管理人決定繼續經營而且無償交給高科奶業的。
據報道,在12月4日的債權人會議上,共有579家債權人與會,其中債權金額確定的有552家;會議的主角并非債權人,債權人無法提問、發言,無法對債權進行審查;會議主持人是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
破產法規定,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債權人會議的第一項職權即為審查債券,會議主持人應為債權人會議主席。
問及“為何只有部分債權人獲得了參加債權人會議的資格”時,太子奶破產管理人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建宏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部分申報債權的申報人,由于其提供的證據材料無法證明其與3個公司(湖南太子奶集團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株洲太子奶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和湖南太子奶集團供銷有限公司)任何一個公司發生過交易往來,因此,在沒有提交補充材料的情況下,無法認定其為3個公司的債權人。
不過在債權人會議上,陳建宏表示,截至11月17日,除勞動債權外,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的單位或個人共有1682家,經初步審核,確認屬于湖南太子奶等公司的債權人1315家,已確定債權金額的有1279家,審核確認金額總額約為債權12.14億元。
王清輝還告訴記者,根據破產法規定,一旦召開債權人會議,決定是否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營業的權利應由管理人移交給債權人會議,但此次債權人會議并沒有這樣,而是由管理人單方面決定將經營權交給高科奶業,這是涉嫌程序違法。
“相關異議文件我們會于下周遞交給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12月10日,王清輝告訴記者。
但對于提起異議的結果,王清輝并不十分有信心:“因為我們聽說現在株洲市成立了針對太子奶破產的重整小組,由市經濟委員會、市公安局、市中級人民法院、高科奶業和管理人方面的人士組成,不知相關決定是否能由株洲中院單獨作出。”
對此,太子奶前破產管理人韓傳華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破產重整應由法院指導監督破產管理人進行,在此過程中不應出現政府的身影。
太子奶起訴高科奶業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李途純方面已經通過太子奶開曼公司向湖南省高級法院提出起訴,向高科奶業提出賠償請求。
王清輝向《法治周末》記者證實了此消息,并稱訴訟請求包括要求高科奶業支付因接收庫存原材料等產生的貨款,高科單方面決定裁撤全國超市供應業務導致無法收回貨款、租賃期間應由其承擔的工資及社保、分攤的廣告費、設備折舊費,賠償其擅自將北京太子奶及黃岡太子奶生產線部分設備拆卸賣掉的損失,支付租賃期間以湖北太子奶、北京太子奶名義拖欠的稅款、水、電等費用共計2.5億多元。
12月10日,太子奶集團創始人李途純的代理律師王清輝告訴《法治周末》記者,他們將很快針對太子奶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程序合法性向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異議,并要求更換破產管理人。
12月4日,太子奶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在株洲召開,由破產管理人向債權人作出了債權和資產情況的匯報。
但李途純方面并未獲取出席的機會。
“我們早已向管理人和法院提交參加債權人會議的申請,但一直沒有得到是否同意參會的通知。”王清輝說,直到債權人會議前幾天,政府部門相關負責人來和我們溝通,勸我們不要參加債權人會議,理由是,若參會,人身安全將無法得到保障。
王清輝說她并不能理解此種不能參會的理由。
而就在11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發布消息:李途純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挪用資金案,目前已批準逮捕4人,取保候審9人。
有業內人士據此分析,李途純在太子奶破產重整中出局似乎成了定局。
不過,王清輝向記者透露的種種消息似乎又在顯示,李途純并未放棄太子奶,而是在通過質疑債權人會議程序、起訴高科奶業(2009年,為挽救太子奶,株洲市政府出資成立了株洲高科奶業經營公司)、要求更換管理人且積極尋找投資者。
債權人會議程序受質疑
王清輝告訴記者,他們針對債權人會議程序的質疑主要包括:沒有給債權人會議行使核查債權的權利;沒有給予債權人向債務人提問和質詢的權利;債權未確定的債權人有權參會但不行使表決權,但管理人不允許某些債權人(如經銷商)參會是損害債權人的利益;沒有讓債權人會議主席主持會議;沒有由債權人會議行使是否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而是管理人決定繼續經營而且無償交給高科奶業的。
據報道,在12月4日的債權人會議上,共有579家債權人與會,其中債權金額確定的有552家;會議的主角并非債權人,債權人無法提問、發言,無法對債權進行審查;會議主持人是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
破產法規定,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債權人會議的第一項職權即為審查債券,會議主持人應為債權人會議主席。
問及“為何只有部分債權人獲得了參加債權人會議的資格”時,太子奶破產管理人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建宏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部分申報債權的申報人,由于其提供的證據材料無法證明其與3個公司(湖南太子奶集團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株洲太子奶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和湖南太子奶集團供銷有限公司)任何一個公司發生過交易往來,因此,在沒有提交補充材料的情況下,無法認定其為3個公司的債權人。
不過在債權人會議上,陳建宏表示,截至11月17日,除勞動債權外,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的單位或個人共有1682家,經初步審核,確認屬于湖南太子奶等公司的債權人1315家,已確定債權金額的有1279家,審核確認金額總額約為債權12.14億元。
王清輝還告訴記者,根據破產法規定,一旦召開債權人會議,決定是否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營業的權利應由管理人移交給債權人會議,但此次債權人會議并沒有這樣,而是由管理人單方面決定將經營權交給高科奶業,這是涉嫌程序違法。
“相關異議文件我們會于下周遞交給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12月10日,王清輝告訴記者。
但對于提起異議的結果,王清輝并不十分有信心:“因為我們聽說現在株洲市成立了針對太子奶破產的重整小組,由市經濟委員會、市公安局、市中級人民法院、高科奶業和管理人方面的人士組成,不知相關決定是否能由株洲中院單獨作出。”
對此,太子奶前破產管理人韓傳華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破產重整應由法院指導監督破產管理人進行,在此過程中不應出現政府的身影。
太子奶起訴高科奶業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李途純方面已經通過太子奶開曼公司向湖南省高級法院提出起訴,向高科奶業提出賠償請求。
王清輝向《法治周末》記者證實了此消息,并稱訴訟請求包括要求高科奶業支付因接收庫存原材料等產生的貨款,高科單方面決定裁撤全國超市供應業務導致無法收回貨款、租賃期間應由其承擔的工資及社保、分攤的廣告費、設備折舊費,賠償其擅自將北京太子奶及黃岡太子奶生產線部分設備拆卸賣掉的損失,支付租賃期間以湖北太子奶、北京太子奶名義拖欠的稅款、水、電等費用共計2.5億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