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出廠或須逐批檢驗三聚氰胺
乳制品出廠或須逐批檢驗三聚氰胺-食品產業網
本報綜合消息 國家質檢總局10月20日召開聽證會,就2010版《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征求意見。聽證會上,來自社會各界的代表普遍關注細則中有關企業自檢的內容。國家質檢總局網站還于10月19日發布《企業生產乳制品許可條件審查細則(2010版)》(征求意見稿),規定采購制度應保證對購入的生乳和原料乳粉及其加工制品批批進行三聚氰胺檢驗。
據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為進一步嚴格生產許可審查,自2008年起,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2006版《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進行修訂。目前形成的新版《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結合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的具體特點,就生產許可條件審查的內容進行具體規定和規范,較以前版本更明確、更具體、更嚴格、更具針對性和操作性。新版細則要求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應對產品自行檢驗的項目共有64項。
《企業生產乳制品許可條件審查細則(2010版)》(征求意見稿)規定,進貨驗收制度要包含對進廠的主要原材料進行驗證、檢驗、記錄、報告以及接收或拒收的處理意見和審批手續等內容。杜絕企業使用乳或乳制品以外的動物性蛋白質(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除外)或其他非食用原料制成的產品作為生產原料。
該征求意見稿提出,企業制定的生乳收購查驗規定,應保證收購的生乳來自取得生乳收購許可證的生鮮乳收購站,每批有檢驗報告表明生乳符合GB19301《生乳》的質量、安全要求,并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做好記錄。獸藥、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致病性的寄生蟲和微生物、生物毒素等指標符合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采購制度應保證購入的生產配方乳粉時使用的食品營養強化劑進行合格驗證,確保產品質量。
該征求意見稿規定,檢驗制度應包括以下內容:對出廠的乳制品產品逐批檢驗,三聚氰胺為出廠自行檢驗項目;合格的產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檢驗合格的乳制品,標識檢驗合格證號,檢驗合格證號可追溯到相應的出廠檢驗報告等。
據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為進一步嚴格生產許可審查,自2008年起,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2006版《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進行修訂。目前形成的新版《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結合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的具體特點,就生產許可條件審查的內容進行具體規定和規范,較以前版本更明確、更具體、更嚴格、更具針對性和操作性。新版細則要求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應對產品自行檢驗的項目共有64項。
《企業生產乳制品許可條件審查細則(2010版)》(征求意見稿)規定,進貨驗收制度要包含對進廠的主要原材料進行驗證、檢驗、記錄、報告以及接收或拒收的處理意見和審批手續等內容。杜絕企業使用乳或乳制品以外的動物性蛋白質(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除外)或其他非食用原料制成的產品作為生產原料。
該征求意見稿提出,企業制定的生乳收購查驗規定,應保證收購的生乳來自取得生乳收購許可證的生鮮乳收購站,每批有檢驗報告表明生乳符合GB19301《生乳》的質量、安全要求,并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做好記錄。獸藥、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致病性的寄生蟲和微生物、生物毒素等指標符合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采購制度應保證購入的生產配方乳粉時使用的食品營養強化劑進行合格驗證,確保產品質量。
該征求意見稿規定,檢驗制度應包括以下內容:對出廠的乳制品產品逐批檢驗,三聚氰胺為出廠自行檢驗項目;合格的產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檢驗合格的乳制品,標識檢驗合格證號,檢驗合格證號可追溯到相應的出廠檢驗報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