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價今起每噸調高0.50元
其中0.38元用于南水北調基金 抄表用戶分別從5月1日和6月1日起執行 記者從市物價局了解到,本市自2009年4月1日起,適當提高自來水銷售價格。自來水綜合水價每立方米提高0.50元,其中0.38元用于南水北調基金。 據了解,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籌集南水北調基金適當緩解
其中0.38元用于南水北調基金
抄表用戶分別從5月1日和6月1日起執行
記者從市物價局了解到,本市自2009年4月1日起,適當提高自來水銷售價格。自來水綜合水價每立方米提高0.50元,其中0.38元用于南水北調基金。
據了解,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籌集南水北調基金適當緩解供排水價格矛盾,經價格聽證會聽證,我市決定自今天起調整自來水銷售價格。具體調整辦法為: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每立方米由3.40元調整為3.90元,提高0.50元;工業、經營服務業和行政事業用水價格每立方米由6.20元調整為6.70元,提高0.50元;特種用水價格每立方米由20.60元調整為21.10元,提高0.50元。上述價格均含南水北調基金和污水處理費。具體收費辦法是:對工業、經營服務業、行政事業等非居民用水,調整后的價格自2009年5月1日抄見水量起執行。對居民生活用水,凡每月抄表的,調整后的價格自2009年5月1日抄見水量起執行;凡每兩個月抄表的,調整后的價格自2009年6月1日抄見水量起執行。對使用IC磁卡水表的用戶,調整后的價格自2009年4月1日購買水量起執行。為確保水價調整順利實施,市物價局要求供排水企業,嚴格執行價格政策,確保基金依法籌集,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服務水平和供排水安全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