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超市食品貯存堪憂
購買食品,人們一般只會關注保質期,卻不知貯存條件不合適,食品在保質期內品質會發生變化,尤其是天氣炎熱時,極易發生誤食而出現拉肚子、痢疾等病癥。銀川市婦幼保健院一位兒科醫生說,保質期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正常情況下,保質期內的食品不會發生變質,但如果貯存環境沒達到要求,食品的口味、氣味和外觀會發生變化。例如,酸奶一般保質期為7至10天,但貯存條件必須是0至5攝氏度,一旦暴露在常溫下,幾個小時內就會變質。面包糕點根據季節有不同的保質期,一般冬季7天,夏季1至2天,但是如果面包放置在濕度較大的地方,通常隔天就有可能滋生霉菌。
不同的食品,有著不同的安全“體溫”。如,新宰殺的家禽應置于4攝氏度的冷藏庫中,需長期儲存的家禽應在零下25至29攝氏度速凍24小時至48小時后,再置于低溫中可貯存半年;鮮蛋的適宜保存條件為1至5攝氏度;新鮮乳品、配乳、奶油等應置于5攝氏度的冷庫中保存,乳制奶粉應包裝嚴密置于干燥通風的常溫處貯存;原果汁、濃縮果汁等應在4攝氏度下冷藏保存,液體飲料、固體飲料也放置在陰涼干燥避免陽光暴曬處;食用油應貯存在陰涼干燥處,避免陽光照射。記者走訪了銀川市多家超市和商店發現,一些大型超市,大部分食品比較符合貯存條件,但也有不足的地方,如將一些特價酸奶、乳品、雞蛋、果汁等直接放在貨架上,雖然室內裝有空調,但仍然無法達到最高5攝氏度的貯存條件。而一些小商店、超市,店主無視“貯存條件”,酸奶放在大門口暴曬,面包隨意擺放在貨架上。明顯注明應保存于陰涼干燥處,避免陽光曝曬”的飲料,時時刻刻感受著“陽光普照”。
每種食物都有一個相對安全的“體溫”,在這個溫度下,食物的保存期長,同時保有最佳的營養與口感。但是如果無視這個“安全體溫”任意貯存,輕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重則導致食用者腸胃受損甚至中毒。“病從口入”,為消滅食品安全隱患,希望廣大消費者購物時留意食品是否按規定的貯存條件存放,以保證食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