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老中醫成功注冊潘嘗姜飲料商標
一名對生姜有研究的老中醫,突發奇想蹭用潘長江的名氣,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了一個名為“潘嘗姜”的姜飲料商標,沒有想到日前竟得到批復。
昨日上午,在二七區齊禮閻村,記者見到了李先生和他的申請書及這個商標使用授權書。
李先生于2005年9月28日的注冊申請受理書上寫著:“李先生,根據《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你的商標的注冊申請,已被我局受理。”使用授權書上寫著:“注冊商標潘嘗姜,第4772857號,核定使用商品(32類),有姜汁淡啤酒、麥芽汁啤酒、果汁、姜類飲料等,有效期限:2008年4月7日~2018年4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發。”
李先生說,他從事中醫23年了,“冬吃蘿卜夏吃姜,不勞醫生開藥方”,姜不僅是調味品還是一種很好的中藥,“特別是夏天,常吃生姜對人體益處極多,發汗解表,溫肺止咳,對流感、傷寒、咳嗽等療效顯著,對減肥也有非常積極的作用”。
“我不否認自己在注冊這個商標中,想蹭用大明星潘長江的名氣。”李先生說,前不久,有人給臭豆腐起名為“莫聞味”,其實是明星莫文蔚的諧音。“我作過調查,有一制衣廠申請了‘趙本杉’商標,隨后轉讓出去收了30多萬元轉讓費,劉德華、謝霆鋒等一大批明星的諧音被人注冊成了商標。我抱著試試的心理向商標局申請,沒有想到真的被批下來了。”李先生說,他從申請到取得這個商標,共花了1200元左右,“這個商標現在潛在價值,我初步估算也該有30萬元左右”。
據了解,《商標法》中并沒有任何有關明星諧音不予注冊的決定。被諧音注冊的明星們若對已經注冊的商標有爭議,可以自該商標經核準注冊之日起5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 (作者:徐富盈 王陽 王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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