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要約收購”成收購捷徑
作為并購模式之一,部分要約收購在A股市場的上鏡率正不斷提高。 2012年,南京中商、云內動力、雙良節能、沈
作為并購模式之一,部分要約收購在A股市場的“上鏡率”正不斷提高。
2012年,南京中商、云內動力、雙良節能、沈陽化工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先后推出了部分要約收購計劃。
表面看,相關股東實施部分要約收購,目的是為了增持股份、鞏固控制權,但根據最終實施結果,部分案例更像是以要約為“橋”,股東間進行持股的定向轉讓。
嘉士伯向重啤流通股股東開出的部分要約收購計劃即是一例。
其實,在嘉士伯之前,市場上已有多起“借道”部分要約收購實施定向轉讓的案例。
去年12月,雙良節能實際控制人繆雙大下屬企業雙良科技,宣布對上市公司實施部分要約收購,以6.28元/股的價格從流通股股東處要約收購1.15億股上市公司股份(占總股本的14.2%)。
類似案例還有南京中商。公司實際控制人祝義材去年6月實施部分要約收購過程中,南京中商另一股東南京國資商貿借此契機定向減持了715萬股,全身而退。
不難看出,一些上市公司大股東都以(或正在籌劃)部分要約收購的方式實施定向轉股。
但疑問也隨之而來:既然是股東間的定向轉讓行為,為何不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進行?
對此,銀河證券并購業分析師何洪華對記者表示,股東之間的確可以實施協議轉讓持股,但其“代價”是可能會觸發全面要約收購,若不能被豁免,全面要約收購實施過程要復雜得多。
而且在以往國有股權公開掛牌過程中,還有被資本玩家“攔截”的案例。
以重啤集團為例,如果其以公開掛牌方式轉讓所持重慶啤酒20%股權,若有實力買家高價參與競爭,那么嘉士伯方面很可能不能定向購得上述股權。
如今,嘉士伯實施部分要約收購,重啤集團“心領神會”后,嘉士伯則最大程度地將自己鎖定為受讓方,降低了收購變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