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喝到過期啤酒
晨報訊 記者 吳福亮 30日中午,陳先生和同事約三十多人在合肥市長豐縣江源度假村酒店吃飯,未料席中所喝的
晨報訊 記者 吳福亮 30日中午,陳先生和同事約三十多人在合肥市長豐縣江源度假村酒店吃飯,未料席中所喝的啤酒已經過期半年了。
據陳先生介紹,當天和同事約好去長豐縣摘草莓,中午就在長豐縣江源度假村酒店吃飯,當時大約有十多位同事喝了桌上的青島啤酒。“本來還沒發現啤酒有什么異常,大概喝了三四箱后,一位細心的同事發現所喝啤酒已經過期半年時間了。”陳先生介紹,啤酒的生產日期是2012年3月14日,保質期是半年時間。
江源度假村一位李姓經理介紹,考慮到客人的安全,事發后會立即送客人到醫院進行檢查。李姓經理說,酒店的青島啤酒一直由專門的業務人員供應,以前從沒出現過過了保質期的啤酒,所以很少會關注啤酒的生產日期。
“目前工商部門也已經過來了,準備帶客人去醫院檢查。”該經理說,過期啤酒目前所剩不多,不知道是何時送過來的,不過酒店會為客人的安全負責到底。
安徽王良其律師事務所何玉萬律師介紹,陳先生和同事在度假村喝到過期啤酒可以主張去醫院檢查,并且可以就此事向衛生部門進行投訴。而且陳先生可以要求酒店方進行十倍消費額的賠償。
30日17:00,陳先生已經和同事們去合肥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