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白酒里面添加冰糖屬于食品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劑行為
今年6月3 日,四川南充嘉陵區工商局經檢大隊執法人員對轄區內某某酒業有限公司銷售門市內銷售的53°、57°共約100多斤散裝高粱白酒予以封存,并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據悉,該公司是因違規在其生產、銷售的兩個批次的散裝高粱白酒中添加糖精鈉和安賽蜜遭查的。四川省達州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中心2011年5月27日出具的檢驗報告表明:該公司門市部所銷售的自產53°、57°散裝高粱白酒4月15日在南充市工商局組織的商品質量檢測活動中被抽樣,抽樣檢驗結果為:兩個批次的每千克高粱白酒中均添加了0.09克安賽蜜、0.005克糖精鈉。
據了解,糖精鈉是有機化工合成產品,是食品添加劑而不是食品,除了在味覺上引起甜的感覺外,對人體無任何營養價值。相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長期食用,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對人體的腎、肝、胃等都有影響。而安賽蜜則是一種人工合成的新型甜味劑,它的甜度是蔗糖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如果攝入過量,就會對人體構成危害,特別是對代謝排毒能力差的老人和兒童。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中明確規定了甜味劑的使用范圍和最高限量,規定酒類產品中除配制酒種可限量添加糖精鈉、甜蜜素、適量使用天門冬酰苯丙氨酸甲酯(甜味素)和異麥芽酮糖醇(氫化帕拉金糖)外,其它酒種不得使用甜味劑。但一些不法廠商為了追求白酒的口感還是抱著僥幸心理往酒里非法添加糖精鈉、安賽蜜等甜味劑。
該公司負責人在接受工商執法人員的詢問中辯稱:公司沒有在釀酒過程中違規添加糖精鈉和安賽蜜。公司于4月15日被抽檢的53°、57°兩個批次的散裝高粱白酒屬于釀酒行業俗稱的“頭子酒”和“尾子酒”,因其口感差、味苦,其父為改善它們的口感向裝這兩個批次白酒的兩個大酒缸里面添加了冰糖,導致被抽檢出含糖精鈉和安賽蜜。但當執法人員詢問其父添加的冰糖購自何處、是何種品牌的冰糖、現在門市部或家里有無剩余的冰糖或者用完的冰糖包裝袋時,該負責人回答“不清楚”、 “不知道”、“沒有”。執法人員按照執法程序詢問其是否申請對四川省達州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出具的檢測報告進行復檢,該負責人明確回答不申請。
嘉陵區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不管該公司是出于主觀故意或者是被動往被抽查的兩個批次的高粱白酒里添加了糖精鈉和安賽蜜,該局都將對其違規添加糖精鈉和安賽蜜的違法行為予以嚴懲,以儆效尤。同時,該局將以此為契機,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大轄區內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管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