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邊涉嫌侵權?
白云邊侵權“豫”牌商標
近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向河南省工商局發來商標監字[2010]第155號《關于第629873號“豫及圖”注冊商標有關問題的批復》。批復中說,湖北白云邊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生產的酒商品上突出使用的“豫”、“豫貢酒”字樣,與河南省養生殿酒業有限公司注冊的第33類第629873號注冊商標近似,其行為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所述的商標侵權行為。
隨后,河南省各地工商部門在鄭州、新鄉、駐馬店和信陽等地查獲8000余箱、價值近200萬元的侵犯“豫”牌商標白云邊豫酒、豫貢酒。目前,此案正在審理當中。
今年4月,河南工商部門接到河南省養生殿酒業有限公司的投訴,稱其在河南許多地市發現湖北白云邊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生產的“白云邊”牌白酒標識、包裝上突出標注“豫酒”及“豫貢酒”字樣,與該公司的“豫及圖”注冊商標近似。河南省養生殿酒業有限公司向南陽市、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了投訴,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專門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請求認定。
據介紹,“豫及圖形”商標是河南省養生殿酒業公司于1993年經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依法注冊的商標,2005年8月該商標被河南省工商局評定為河南省著名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