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銷售自制食品存隱患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自制糕點、自制鹵味、自制果脯等等自制食品如今正大肆占據微信朋友圈和淘寶,因為承諾自制、無添加,不少人都嘗試購買過朋友圈里自制的美食。為規范網絡食品經營行為,加強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今年8月1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起草了《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那么購買這些網售自制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在淘寶網上搜索自制食品,能夠搜索出五六千種商品。其中包括糖果、糕點、梅類制品、薯類制品等等。而銷售這些自制食品的商家既有食品制造商、零售商,還有不少個人賣家。而各種良心品質、無添加、純天然等宣傳也著實吸引了不少消費者。
同樣,在不少人的微信朋友圈里,各種烘焙達人精心制作的糕點、牛肉干、麻辣小龍蝦等私房菜比比皆是。記者也采訪了幾位在朋友圈里銷售自制烘焙的店家,他們表示,在朋友圈里購買的主要是朋友為主,自己平時有興趣做些烘焙糕點,就在朋友圈里小秀一下,也提供少量賣給需要的朋友。而不少購買過這類網售自制食品的消費者也表示,自己購買主要還是出于對朋友的信任。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我國境內從事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其中農民個人銷售其自產的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因此在網上銷售食品的賣家已屬于食品經營者,自制食品并在網上銷售的賣家則既是食品生產者又是經營者。
相關專家表示,網上屬于農民自產自銷的食品并不多,如果不屬于農民自產自銷,買家可要求賣家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健康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等各種證件的掃描件,如果上述證件一樣都不具備,這類自制食品就是非法銷售的“三無產品”,賣家不具備相關生產和銷售的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