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家樂福現“問題”糖果
海口家樂福現“問題”糖果 或面臨5萬元罰款-食品產業網
質監巡查家樂福國貿店 揪出兩種“問題”糖果
芝麻糖冒用其他企業“QS”標志 ,散裝花生糖無“QS”標志;或面臨5萬元罰款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糖果類食品獲得“QS”認證后方能生產銷售,否則不允許上架銷售。昨日,海口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人員在對海口食品市場進行巡查時,意外地從位于海口金龍路的家樂福國貿店揪出了兩種“問題”糖果。因涉嫌銷售無證“問題”食品,海口家樂福國貿店可能面臨質監部門開出的5萬元高額罰單。
家樂福國貿店現“問題”糖果
昨日上午,海口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全市開展蔬菜瓜果產品聯合執法時,來到了家樂福國貿店進行巡查。巡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家樂福國貿店內食品區擺放了不少散裝食品,且零售價不低。出于職業敏感,執法人員遂對這部分散裝食品進行了抽查。
在其中一排擺放散裝糖果的貨架上,執法人員意外發現一種花生糖(零售價16.8元/市斤)看不到“QS”認證標志。此外,花生糖旁邊的一種芝麻糖(零售價16.8元/市斤)所標注的“QS”認證號碼有問題。在超市相關負責人在場情況下,執法人員對這兩種糖果所標注的商品信息牌進行檢查和辨認。經過檢查,這兩種糖果均產自同一生產廠商——文昌永恒食品廠,生產日期為今年3月28日。其中,花生糖經查無“QS”認證標志(散裝分包后的花生糖也未標注“QS”標志),而“QS”認證號碼為37130801004的芝麻糖也存在問題,該證號為外省某企業證號,并非文昌永恒食品廠所有。“我省食品工業生產許可證編號統一為4600開頭,不是4600開頭的一般都不是我省企業的QS編號”,海口質監局副局長莊偉告訴記者。
記者看到,盡管沒有QS認證,但在兩種糖果的信息牌上居然標出了“等級合格”的字樣。“這樣很容易誤導市民”。執法人員表示。
或面臨5萬元高額罰款
在確認了芝麻糖和花生糖無“QS”認證是無證問題食品后,質監部門執法人員要求家樂福國貿店立即對這兩種糖果下架并查封。經過清點,共有46包芝麻糖、13包花生糖以及1大包芝麻糖被封存起來。
記者昨日下午從海口質監局獲悉,該局擬對家樂福國貿店銷售無證食品的行為,處以5萬元高額罰款。據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海口質監局副局長莊偉提醒市民,在購買糖果時應盡量選購近期生產、包裝完整的產品。此外,最重要的一點是查看在包裝上有沒有印(貼)“QS”標志。
相關鏈接:什么是“QS”
“QS”是食品“質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縮寫,帶有QS標志的產品說明此產品經過強制性的檢驗,準許進入市場銷售。沒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目前,我國已經將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麥粉、醬油和醋、糖果、糕點等28大類食品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
芝麻糖冒用其他企業“QS”標志 ,散裝花生糖無“QS”標志;或面臨5萬元罰款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糖果類食品獲得“QS”認證后方能生產銷售,否則不允許上架銷售。昨日,海口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人員在對海口食品市場進行巡查時,意外地從位于海口金龍路的家樂福國貿店揪出了兩種“問題”糖果。因涉嫌銷售無證“問題”食品,海口家樂福國貿店可能面臨質監部門開出的5萬元高額罰單。
家樂福國貿店現“問題”糖果
昨日上午,海口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全市開展蔬菜瓜果產品聯合執法時,來到了家樂福國貿店進行巡查。巡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家樂福國貿店內食品區擺放了不少散裝食品,且零售價不低。出于職業敏感,執法人員遂對這部分散裝食品進行了抽查。
在其中一排擺放散裝糖果的貨架上,執法人員意外發現一種花生糖(零售價16.8元/市斤)看不到“QS”認證標志。此外,花生糖旁邊的一種芝麻糖(零售價16.8元/市斤)所標注的“QS”認證號碼有問題。在超市相關負責人在場情況下,執法人員對這兩種糖果所標注的商品信息牌進行檢查和辨認。經過檢查,這兩種糖果均產自同一生產廠商——文昌永恒食品廠,生產日期為今年3月28日。其中,花生糖經查無“QS”認證標志(散裝分包后的花生糖也未標注“QS”標志),而“QS”認證號碼為37130801004的芝麻糖也存在問題,該證號為外省某企業證號,并非文昌永恒食品廠所有。“我省食品工業生產許可證編號統一為4600開頭,不是4600開頭的一般都不是我省企業的QS編號”,海口質監局副局長莊偉告訴記者。
記者看到,盡管沒有QS認證,但在兩種糖果的信息牌上居然標出了“等級合格”的字樣。“這樣很容易誤導市民”。執法人員表示。
或面臨5萬元高額罰款
在確認了芝麻糖和花生糖無“QS”認證是無證問題食品后,質監部門執法人員要求家樂福國貿店立即對這兩種糖果下架并查封。經過清點,共有46包芝麻糖、13包花生糖以及1大包芝麻糖被封存起來。
記者昨日下午從海口質監局獲悉,該局擬對家樂福國貿店銷售無證食品的行為,處以5萬元高額罰款。據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海口質監局副局長莊偉提醒市民,在購買糖果時應盡量選購近期生產、包裝完整的產品。此外,最重要的一點是查看在包裝上有沒有印(貼)“QS”標志。
相關鏈接:什么是“QS”
“QS”是食品“質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縮寫,帶有QS標志的產品說明此產品經過強制性的檢驗,準許進入市場銷售。沒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目前,我國已經將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麥粉、醬油和醋、糖果、糕點等28大類食品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