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漁業養殖污染防控是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水污染防控工作的組成
南四湖漁業養殖污染防控是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水污染防控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濟寧市漁業局作為督導牽頭部門
南四湖漁業養殖污染防控是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水污染防控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濟寧市漁業局作為督導牽頭部門,立足全市漁業治污實際,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工作要求,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積極籌備,各項工作逐步展開。
一是明確責任分工。局黨組高度重視南四湖漁業養殖污染防控工作,專門就省、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進行了傳達學習,明確了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特別是漁業部門相關職責,對目前面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廣泛調研、認真梳理,形成了詳細的工作紀要。
二是加強請示溝通。在廣泛征集各有關縣市區情況及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先后五次就工作有關情況向省海洋與漁業廳和市政府領導作了專題匯報;省廳、市政府針對有關問題分別召開會議,對南四湖漁業養殖治污工作展開研討;根據省海洋與漁業廳、省監察廳、省環保廳《南水北調沿線漁業養殖污染防控工作督導意見》精神和市政府要求,結合全市實際,牽頭擬制了南四湖漁業治污督導意見,并報市政府。
三是開展思想動員。召集沿湖有關縣市區召開專門會議,傳達部署上級精神和工作要求,積極開展思想發動;通過各級深入動員、認真學習,進一步增強了全市漁業戰線干部職工對此次南四湖漁業養殖治污工作政治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形成統一思想,為下步工作開展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