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1斤散裝海鮮凍品4兩冰引發熱議
●網友熱議 網友“不易”在一超市買了500克冷凍魷魚須,回家倒掉水后一稱只剩300克,引發眾多網友熱議:冷凍海鮮保鮮用的冰,這么多有必要嗎?
●記者調查 對于袋裝水產品,按照相關規定,均應該標注凈含量,職能部門執法有法可依,但對于散裝水產凍品,則沒有針對保鮮“冰衣”厚度出臺相關法規和標準。
●業內說法 將冷凍海鮮的含冰量控制在5%~10%即可保鮮,再多加裹冰純粹是為了增加重量,從中牟利。
網友報料
買了1斤凍魷魚須 回家一稱只剩6兩
“超市凍海鮮藏貓膩,海鮮價格買了自來水!”前日下午,成都全搜索網友在龍門鎮論壇報料稱:前不久,他在一家大超市購買了500克冷凍魷魚須,等回到家后,魷魚須上的冰化成了半塑料袋水,他倒掉水后一稱,魷魚須只剩300克。
“不易”說,其實只要仔細觀察超市的冷凍食品柜就會發現,不論是海鮮還是冷凍的雞鴨,都有一層薄冰附在上面。“不易”還附了一張圖片,畫面上,一條魚被冰塊厚厚包裹,非常搶眼。
“不易”在網上查了一下,根據凍海水魚及水產凍品的定義,企業在生產工藝上須鍍“冰衣”或包“冰被”,目的是保證冷凍水產品在貯儲、銷售過程中的質量。
然而,真有必要加那么多冰嗎?“不易”的遭遇引發網友共鳴。
一位網友回帖說,他去超市買冷凍海鮮,都會盡量把冰敲下來。而另一位網友說,他從來都是把冰層摳掉了再過秤的。還有一位網友說,他一般是一進超市就先買好,摳個小洞放在購物車里,逛了半個小時以后,準備出超市時再去過秤。
記者調查
買冷凍水產品 市民選擇先敲冰再過秤
昨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來到鹽市口的一家超市里看到,超市的海鮮柜里擺放了很多冷凍水產品,且外面都被一層“冰衣”包裹著。成都商報記者看了下鯧魚,上面的冰衣至少有2毫米厚。記者詢問是否可以先除冰后才稱秤,一位銷售人員表示,這些“冰衣”運輸過來時就有了,加冰需要非常有技巧,超市沒有能力將其周圍加得厚薄幾乎一樣。“對消費者的確不公平,有的至少占一半重量。”這位銷售人員建議,可以選擇“冰衣”薄一點的水產品。
成都商報記者還注意到,同一種商品,如一個品牌的蝦,冷凍蝦的價格為15元/斤,而冷鮮蝦的價格為18元/斤。在附近的冷凍柜臺,一位太婆正在用手使勁去掉上面的冰。而一位小伙則表示,他選擇冰凍魚時,一般都兩兩對碰,把冰敲掉再過秤,超市的銷售員對此也不反對。
620克的凍鯧魚 1個多小時后少了100克
下午3時38分,成都商報記者隨機購買了三種散裝水產凍品,分別是500克凍小耗兒魚,506克凍沙丁魚和620克凍鯧魚塊,分別花了9.96元、6.98元、20.51元。離開冰柜后,三袋“凍魚”開始慢慢解凍,水一部分沉積在包裝袋里,慢慢往外滲。
下午5時15分,成都商報記者在菜場公平秤戳破3個包裝袋進行了稱重,結果是:小耗兒魚還剩410克,凍沙丁魚還有470克,鯧魚塊只剩520克,三袋凍魚分別“瘦身”了90克,36克和100克,占原稱重量的10.8%,7.1%和16.1%。
菜場的工作人員笑著說:“冰都還沒化完,現在天氣不熱,要是在夏天,感覺會更明顯,比如你買了凍鱈魚,看起來很大一坨,不多久你就會發現魚變小了,起碼少掉三分之一。”
隨后,成都商報記者又來到伊藤洋華堂超市、伊勢丹百貨超市和王府井百貨超市,發現這三家超市銷售的大部分水產凍品采用的是真空包裝,從肉眼上看,附在這些水產品身上的冰不多。
而在青石橋水產品批發市場,一位店主表示,這里銷售的都是鮮活水產品,所以不用在外加冰,最多在死去的水產品下放冰,防止腐壞。
職能部門
袋裝凍品應標注凈含量
為了防腐和保鮮,在水產品上加冰無可厚非,但加多少才是合理的,成都商報記者調查了解到,對于袋裝的水產品,按照《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均應該標注凈含量,所謂凈含量,是指除去包裝容器和其他包裝材料后內裝商品的量,冰凍水產品包裝上標注的凈含量不應包括冰衣的重量。
而浙江瑞安市去年出臺的凍品包裝計量的自律機制《水產凍品(小黃魚、鯧魚)包裝計量監督管理公約》要求,水產凍品定量包裝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在其包裝的顯著位置正確、清晰地標注定量包裝水產凍品的凈含量,并且凈含量最少不得低于4千克;包裝外須明確注明產品規格與條數。并規定每批次水產凍品包裝的平均實際含量應當大于或者等于其標注凈含量,單位最大允許短缺量為凈含量的5%。
散裝凍品“冰衣”厚度無相關法規和標準
雖然對于袋裝的水產凍品,相關職能部門有法可依,但對于散裝水產凍品,則沒有統一的全國標準。
成都商報記者從市質監局、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并沒有針對水產凍品外的“冰衣”厚度出臺相關法規和標準。市質監局計量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散裝水產凍品中為了保鮮可以加多少冰,沒有相應的法規規定。他認為,可以通過立法程序,促使散裝水產凍品加冰含量的規范化,比如要求水產凍品在解凍后,商品重量不得低于購買時的80%。
市工商局相關工作人員也表示,目前關于水產凍品要添加多少水保鮮,沒有相應的明確標準,因此相關執法部門也不能對商家做出強制要求,比如標出含水量等。
業內說法
5%~10%的含冰量即可保鮮
據《中國質量報》報道,一名長期從事冰凍水產品銷售的人士稱,水產凍品的含冰量控制在5%~10%即可以達到產品保鮮的目的,再多加裹冰純粹是為了增加重量,從中牟利。有的分銷商為了牟利,層層加冰,坑害了消費者利益。
消協觀點
將提立法建議規定含冰比例
針對水產凍品過分加冰保鮮的情況,省消委會和市消協均未接到過有關此事的具體投訴。省消委會秘書長劉亞兵認為,在目前沒有具體法規監管的情況下,往水產凍品中加入過多的水是一種商業道德問題,“加水過多,問題到底是出在生產方,還是銷售方,現在也沒辦法查證。”
劉亞兵提醒市民,在購買散裝水產凍品時,可以主動要求剔除其中的純冰塊,或是選擇含冰較少的產品。他還說,在相關立法過程中,將提出諸如規定含冰比例之類的建議。
成都市消協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將在收集足夠數量的相關案例后,向市民發布消費提示,希望市民能夠理智消費,共同制約不合理的行為,推動行業的誠信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