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管查獲5起偷捕500公斤水產違法行為
記者王密報道通訊員于都程據昆明市滇管漁政部門8月底介紹,自昆明市今年六月實施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
記者王密報道通訊員于都程 據昆明市滇管漁政部門8月底介紹,自昆明市今年六月實施“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非法捕撈水產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千元以上的,將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定罪處罰”法規以來,昆明滇管等執法部門已查獲了5起在滇池偷捕500公斤以上水產品的涉嫌違法行為。
今年以來,昆明打擊污染破壞滇池環境資源犯罪行為的力度再度“升級”。繼組建環保警察、環保法庭等措施后,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昆明市檢察院、昆明市公安局聯合出臺了《關于辦理污染環境、非法捕撈水產品等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意見》明確: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非法捕撈水產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千元以上的,將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定罪處罰。該《意見》已于6月1日正式實施。
今年以來,昆明打擊污染破壞滇池環境資源犯罪行為的力度再度“升級”。繼組建環保警察、環保法庭等措施后,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昆明市檢察院、昆明市公安局聯合出臺了《關于辦理污染環境、非法捕撈水產品等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意見》明確: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非法捕撈水產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千元以上的,將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定罪處罰。該《意見》已于6月1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