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的《關于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的《關于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意見》提出,完善農產品流通稅收政策,免征蔬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的《關于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意見》提出,完善農產品流通稅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
《意見》提出,各級人民政府要增加財政投入,通過投資入股、產權回購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菜市場,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在農產品主產區、集散地和主銷區,升級改造一批帶動力強、輻射面廣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產品加工配送中心。發揮財政資金引導示范作用,帶動和規范民間資本進入農產品流通領域。完善農產品流通稅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
《意見》要求,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把農產品生產、加工和流通作為涉農金融服務工作重點,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合理把握信貸投放節奏,為農產品經銷商等集中提供初級農產品收購資金,加強對農產品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和農戶的信貸支持。發揮地方各類涉農擔保機構作用,著力解決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小企業融資擔保能力不足問題。鼓勵保險機構研究開發鮮活農產品保險產品,積極引導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投保,有條件的地方可對保費給予適當財政補貼。
《意見》規定,對于政府投資建設不以營利為目的、具有公益性質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可按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但禁止改變用途和性質。加強對鮮活農產品市場進場費、攤位費等收費的管理,規范收費項目,實行收費公示,降低收費標準。嚴厲打擊農產品投機炒作。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保證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暢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