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政府:讓“菜園子”直通“菜籃子”
由于蔬菜滯銷,鄭州市政府近日出臺舉措,讓“菜園子”直通“菜籃子”,給菜農開辟綠色通道,發放運輸通行證,允許菜農在鄭州市區通行,引導他們進入社區便利店和23個蔬菜直銷點銷售,并免除攤位費等費用。
乍一看,這的確是個好消息。這無論對菜農來說,還是對市民來講。菜農將快要爛到地里的菜,全部銷出去了,增加了收入,降低了損失;市民以便宜的價格,買到了新鮮的蔬菜,節約了生活成本。以實際行動抑制通脹,這才是真正的“雙贏”。
但是,我們切不能把這個辦法當作最終解決問題的“葵花寶典”,說穿了,是不得已而為之,是菜農缺乏銷售渠道,面臨慘重損失的嚴峻形勢下,政府采取的臨時性政策補救措施。
事情是好事情,辦法是急辦法,但是,卻有新的問題也產生了,首先,正規的農貿市場受到沖擊,因為菜農有綠色通道,免除攤位費,有運輸通行證,而座攤一樣也沒有免,成本肯定高于游攤,從市場角度來看,有失公平。其次,城市正常的秩序被擾亂,有市民說:“菜農的賣菜車擠到小區門前,一直占到半條馬路。一些菜農干脆擺起路邊攤,想在哪兒賣就在哪兒賣,有的甚至還把車拉到了公交站牌下,造成了道路擁堵。”
事實上,像這樣的有利有弊的臨時性政策,經常出現,比如,有果農桃子大面積豐收,一時間,銷售困難,就鼓勵大家去購買“愛心桃子”。前段時間,山東某地大白菜下市,幾分錢一斤也沒有人要,于是,有的地方政府就采取免收公路通行費,給拉菜車輛油貼等方式,來緩解賣菜難。
雖然這些措施,與鄭州蔬菜“直供”一樣,都取得了階段性勝利,但是,卻有違市場經濟的運行法則。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就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督,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換句話說,就是對市場行為少干預,多放手。從此事來看,政府職能在此處就是指導菜農科學種植,規避風險,打開銷路,而不是著急替農民賣菜想招。
實話說,經過了幾十年的市場經濟的發展,有市場就有商機,有商機就有商人,但是,為什么這幾年市場“失靈”,商機遲鈍了呢?一個重要原因是流通成本上漲,公路天價收費與油價高企,使生產環節和銷售環節中微薄的利潤,被吞噬殆盡,作為市場,只有選擇用腳投票,沒有利潤,就放棄。據《中華工商時報》報道,有些蔬菜從產地到市場,漲價高達20倍,有專家稱,在社會流通領域中,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近20%,而美國的比重是10%,比美國高出近一倍。
畸高的物流成本已經成了包括菜價及相關物價上漲的“助推器”。由此帶來的“菜價悖論”等不良影響,不僅使民生飽受煎熬,還嚴重制約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我以為,政府替老百姓賣菜想招固然可貴,但是,降低路橋高收費、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種罰款,才是根本之策。
否則,頻頻出臺這樣那樣的臨時性措施,就會讓我們的社會管理,陷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怪圈,經濟社會發展的各種關系就無法理順,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警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