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瓶”兌獎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藍帶啤酒設置獎項再來半瓶,律師表示這商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商家的這種行為涉嫌違反我國民法通則第四條
藍帶啤酒設置獎項“再來半瓶”,律師表示這商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商家的這種行為涉嫌違反我國“民法通則”第四條規定的“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此外,根據我國“消法”規定,消費者消費過程中有知情權,作為商家,進行有獎銷售應該將促銷形式和兌獎方式告知給消費者,讓消費者在知情的情況下,自由選擇是否購買商品。
啤酒商家這種“再來半瓶”促銷,三年前在國內其他地方的市場上也出現過,并引起網友熱議。記者在隨機采訪中發現,和陳先生第一次看到“再來半瓶”時的感覺一樣,很多市民聽到這件事以后也認為“啤酒廠家的做法很可笑。”“這個獎勵方法不就是在忽悠消費者嗎。”
市民劉先生表示:“"再來半瓶"?半瓶啤酒怎么領、怎么喝?要么獎一瓶,要么干脆不獎。商家這么弄不就是想讓我們再掏錢繼續買他們的啤酒,然后得另外"半瓶"的獎勵嗎。”
經營超市的孫先生更是直接點中了“再來半瓶”的要害,“商家這么做就是為了引導消費者持續購買。一旦顧客中了"半瓶"大獎,就必須面對選擇,這獎你是領還是不領?不領的話,那就是你主動棄權領獎,怪不得促銷的商家。你要想兌獎,就得繼續買,直到在買中一個"再來半瓶"。總之,對于商家來說,他們用最小的促銷代價換來了他們想要的促銷效果,把消費者玩得團團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