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峨眉山市工商局查處超過保質期的啤酒
某火鍋店老板陽某在2011年5月9日,發現今年4月份進的一批雪花牌晶尊純生啤酒的生產日期已經過期了,遂對這
某火鍋店老板陽某在2011年5月9日,發現今年4月份進的一批“雪花”牌晶尊純生啤酒的生產日期已經過期了,遂對這批啤酒停止了銷售,并向工商部門舉報。接到舉報后,峨眉山市工商局立即對陽某舉報的情況進行調查了解。經查發現,這批庫存啤酒共計50瓶,是陽某在今年3月至4月期間從峨眉山市黃某經營部購進,有26瓶的生產日期是2010年6月11日,有24瓶的生產日期是2010年7月31日,標簽上標注的保質期都是180天,均超過保質期。
調查中,黃某也認可了這批啤酒是其銷售給陽某的。經過查證,該批啤酒價值575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該局依法對黃某的違法行為作出了上述處罰決定。
調查中,黃某也認可了這批啤酒是其銷售給陽某的。經過查證,該批啤酒價值575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該局依法對黃某的違法行為作出了上述處罰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