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22批次食品被查出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1
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
江門市新會區大澤潤裕食品廠2017年06月28日生產的、規格為380ml/瓶的速食黑涼粉粉(其他方便食品),鉛(以Pb計)檢出值為0.65mg/kg/,超過標準規定(0.5mg/kg),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2
餐飲食品不合格1批次:
開平市長沙澳萊酷品牛扒店的煎炸過程中的食用油,極性組分檢出值為36.70%,超過標準規定(27%),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3
飲料不合格1批次:
鶴山市清之臣礦泉飲料有限公司2017年05月08日生產的、規格為380ml/瓶的天然礦泉水,溴酸鹽檢出值為0.019 mg/L,超過標準規定(0.01 mg/L),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4
罐頭不合格1批次:
江門市御寶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6月15日生產的、規格為815克/罐的白靈菇罐頭,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檢出值為0.0753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5
酒類不合格3批次:
(1)江門市永利商場有限公司東華分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江門市三田酒廠有限公司2014年5月31日生產的、規格為18%vol、500mL/瓶的青梅酒,酒精度檢出值為22.2%vol,超過標準規定(18±1.0%vol),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2)開平市人豐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湛江市坡頭區群香酒業有限公司2017年5月2日生產的、規格為650mL/瓶的黑糯米酒(露酒),酒精度檢出值為17.8%vol,超過標準規定(13±1.0%vol),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21 g/kg,超過標準規定(0.15 g/kg),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3)廣東江門市江海區鴻利酒廠2017年05月25日生產的、規格為28%vol、610ml的金裝紅米酒(豉香型白酒),酒精度檢出值為29.8%vol,超過標準規定(28±1.0%vol),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6
食用農產品不合格22批次:
(1)位于江門市臺山市臺城富城市場地下149、150號的余蘭銷售的生姜,鉛(以Pb計)的檢出值為0.67mg/kg超過標準規定(0.1mg/kg),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2)位于江門市江海區江南市場42號檔的江門市江海區平江菜檔銷售的芹菜,毒死蜱檢出值為0.26mg/kg,超過標準規定(0.05mg/kg),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3)江門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2017年07月05日購進的冰三點蟹,呋喃西林代謝物檢出值為3.1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4)江門市蓬江區大昌超市有限公司2017年07月05日購進的基圍蝦,氯霉素檢出值為2.3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2017年07月05日購進的白貝,呋喃西林代謝物檢出值為6.5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5)位于鶴山市沙坪新業路938號中東西綜合市場H區14號的陳健維2017年7月12日購進的魷魚,鎘檢出值為3.0mg/kg,超過標準規定(2.0mg/kg),檢驗機構為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6)位于蓬江市場C29號外的陳取光2017年07月23日購進的沙白,氯霉素檢出值為0.33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2017年7月23日購進的紅貝,氯霉素檢出值為6.3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7)江門市永利商場有限公司東華分公司2017年7月23日購進的太陽魚,呋喃唑酮代謝物檢出值為14.8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8)江門市勝利新村1號首層1005號(勝利市場內)的蓬江區文聰海鮮檔2017年7月24日購進的泥猛,氯霉素檢出值為2.5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9)位于江門市江海區麻三工業區19號麻三嘉福市場A03的謝錦建海鮮檔2017年8月21日購進的黃沙蜆,氯霉素檢出值為0.76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2017年8月21日購進的花貝,氯霉素檢出值為147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10)位于江門市江海區滘頭市場的吳伏蓮2017年8月22日購進的瓦碌(貝類),氯霉素檢出值為2.0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11)位于江門市蓬江區杜阮鎮貫溪市場海鮮檔3號檔的顏桂發2017年9月5日購進的花蜆(咸水蜆),氯霉素檢出值為0.27u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2017年9月5日購進的瓦碌,氯霉素檢出值為0.54u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整改要求
調查結果出來后,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相關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以此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公開,有關信息可在我省相關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查詢。
涉事商家積極進行整改
記者早上走訪了其中一家超市。在這次抽檢中,它被查出7月5日購進的基圍蝦氯霉素檢出值超標、同日購進的白貝呋喃西林代謝物檢出值超標。
店長楊兆基:“接到通知后,我們先對相關產品進行下架,并且提供我們的進貨憑證給職能部門,去調查我們的批發貨源是否有問題。”
超市目前已經更換了水產品的進貨渠道,并暫停銷售基圍蝦和白貝。此外,超市還特意購進專業的檢測設備,對每天進貨的農產品和水產品先自檢再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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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江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您:
*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
*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
*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關注每月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發現危害社會公眾的食品及其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投訴電話12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