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假茅臺酒案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根據檢方指控,2009年,張某波假冒黑龍江省某市駐海南省辦事處主任的身份與被害人李某夫婦結識。其后張某波又謊稱自己與貴州省某領導、博鰲論壇秘書長、茅臺酒廠書記均相熟,可以以博鰲論壇組委會的名義購買到比市場價便宜的專供茅臺酒。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被害人與張某波達成了購買茅臺酒的協議。
2009年8月,被告人張某波讓被告人符某成幫忙購買假的茅臺高爾夫會員酒。符某成將被告人羅某介紹給張某波,羅某稱其可以生產假茅臺酒,三人遂商定,由張某波向符某成、羅某購買一噸假茅臺高爾夫會員酒,原料酒由符某成購買、羅某負責將原料酒包裝成假茅臺高爾夫會員酒。
檢方指控
第一次調酒:一噸白酒賣出百余萬高價
符某成在準備原料酒的過程中,將被告人譚某忠介紹給張某波,譚某忠稱其可以調制出茅臺高爾夫會員酒口感的假酒。后符某成與譚某忠購買了1720斤,譚某忠再單獨準備了200余斤白酒,湊足了一噸白酒,并將這一噸白酒調成與茅臺高爾夫會員酒口感相似的原料酒。
該原料酒經羅某運走并包裝成2004瓶茅臺高爾夫會員酒后,發給了被害人李某夫婦指定的地點。被害人照價每瓶680元,總價1276560元的價格,向被告人張某波支付了購酒價款。
第二次調酒:白酒調成高爾夫會員酒
2009年9月,張某波、符某成、譚某忠、羅某四人再次商議,由符某成購買1200斤博金來酒,譚某忠購買了800斤散裝白酒,后羅某將這一噸原料酒裝成1824瓶假茅臺高爾夫會員酒,并發給被害人指定的地點。被害人按照每瓶580元、總價997920元人民幣的價格,向被告人張某波支付了購買酒款。
第三次調酒:白酒調成假飛天茅臺酒
2009年11月,張某波直接向羅某購買了600瓶假飛天茅臺酒,后轉賣給被害人夫婦。被害人按照每瓶439元、總價263400元人民幣的價格向張某波支付了購酒款。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波、羅某、符某成、譚某忠無視國家法律、生產、銷售假酒,以次充好,應當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調酒師自稱不知造假酒
昨日,4名被告被押上法庭接受審理,其中57歲的譚某忠已經須發皆白。法庭上,張某波、羅某、符某成都表示認罪,而譚某忠卻否認了控罪,他口齒不伶俐,說起話來含糊不清,稱自己并不知道張某波他們要把這些散裝白酒做成茅臺酒出售。
被告張某波表示,自己下海經商前,確實是黑龍江省某市駐海南省辦事處主任,他認為自己并沒有生產假茅臺酒,只是購買了假酒,從中獲利約幾十萬元人民幣。羅某、符某成則表示,張某波告訴他們,這批酒是用于辦事處內部接待的。
張某波稱,他們4人商議時,譚某忠曾出示過茅臺酒廠調酒師的工作證,所以他相信譚某忠能以假亂真。而據幾人庭審供述,茅臺高爾夫會員酒是茅臺酒廠專門給一個高爾夫球會專供的酒,每年僅生產一兩噸,除了張某波外,其他人之前都沒見過這種酒。當時,張某波拿了一個礦泉水瓶裝了一瓶子茅臺高爾夫會員酒給譚某忠品嘗,問譚能否調制出這種口感的酒,譚某忠表示可以。
但是,在法庭上,譚某忠稱自己只是把2噸散裝白酒按照張某波的要求進行了調配,并不知道他們要將這些白酒做成假茅臺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