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蓋后的賄賂案件
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去年我市工商部門共立案查處125起商業賄賂案件,罰沒款總額600多萬元。今后一段時期,我市將重點查處商業賄賂的領域,集中在工程建設、產權交易、醫藥購銷和經銷等領域。
1元回購一個啤酒瓶蓋
案例:今年1月份,工商部門對樂清某娛樂中心開展檢查,在檢查現場,一張收款收據引起執法人員的注意。這張收據上有“XX啤酒瓶蓋”、“12720元”等字樣。執法人員以此為線索開展外圍調查,并對雙方當事人展開突擊訊問,這起商業賄賂案漸漸浮出水面。
經查,某知名品牌啤酒樂清經銷商為了提高市場占有率和銷售量,與該娛樂中心達成協議,以1元錢一個蓋子的高價,直接現金回購其批發出去的啤酒瓶蓋,以此促使該娛樂中心更為積極地推銷其產品。
點評:此類瓶蓋返現的潛規則俗稱“開瓶費”,個別紅酒品牌供應商提供給銷售者的開瓶費每瓶甚至高達二三十元。執法人員介紹,這種行為排擠了其他經營者,最終還將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屬于典型的商業賄賂行為。
19萬元換來酒水“優先推薦”
案例:消費者到酒店點酒水時,店員總是優先推薦某一品牌的啤酒,在餐桌的顯眼位置也擺放著該品牌啤酒。殊不知,這些“特殊照顧”是啤酒供應商花19萬元買的。這是去年鹿城工商分局查處罰沒款最大的一起商業賄賂案件。去年5月份,市區某酒店收取啤酒供應商19萬元贊助費被查處。當事人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合計罰沒款20萬元。
點評:鹿城工商分局經檢大隊經辦人員介紹,由于當前酒水市場競爭激烈,通過商業賄賂在酒樓、KTV等餐飲娛樂場所推銷酒水,成了行業“潛規則”。“一元錢一瓶蓋”的瓶蓋返現,只是酒水潛規則的一種方式。酒水以“進場費”、“贊助費”、“公關費”等五花八門的方式進行所謂的“促銷”,將酒水虛高的價格轉嫁給消費者。
除了酒水消費是商業賄賂的“重災區”,超市亂收取“進場費”、“陳列費”也屬于商業賄賂,這兩類約占我市工商部門去年查處的商業賄賂案件總量的70%。
銀行“犒勞”房屋中介
案例:房產中介經紀人在幫消費者找房子的同時,還熱心地幫忙聯系房屋貸款。看似熱心的背后其實是房屋貸款總額千分之二回扣的金錢誘惑。去年9月9日,鹿城工商分局經檢大隊查處一知名房屋中介公司的商業賄賂案件。該公司在開展房產中介服務的過程中,當事人將需要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客戶介紹給銀行。客戶貸款辦成后,當事人以“咨詢費”、“手續費”的名義向銀行收取款項。2007年4月至案發日,當事人共向4家銀行收取款項15萬多元。事后,當事人的非法所得被沒收,并處以罰款1萬多元。
點評:市場競爭激烈,部分公司不選擇誠信經營,提高服務水平,而是選擇商業賄賂,通過給予好處費的方式拉客戶。除了上文的房屋中介幫銀行拉客戶后,銀行“犒勞”中介外,還有房產評估公司“犒勞”銀行,銀行從而為客戶指定房產評估公司等商業賄賂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