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太陽”商標糾紛案塵埃落定 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終審勝訴
近日,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與湖南瀏陽河實業有限公司長達7年的紅太陽商標糾紛案塵埃落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定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勝訴。 2002年1月16日,湖南瀏陽河實業有限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瀏陽河紅太陽商標,被初步
近日,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與湖南瀏陽河實業有限公司長達7年的“紅太陽”商標糾紛案塵埃落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定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勝訴。
2002年1月16日,湖南瀏陽河實業有限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瀏陽河紅太陽”商標,被初步審定注冊。就此,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先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被裁定異議理由不成立,后又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議委員會提出異議復審申請,又被裁定“瀏陽河紅太陽”商標核準注冊。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原裁定,重新對山東紅太陽公司異議復審申請作出裁定。湖南瀏陽河實業公司不服原審判決,提起上訴,經北京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勝訴。
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的前身是1958年建廠的山東祥酒廠。該酒廠開發的“紅太陽”系列白酒于 1997年1月申請注冊“紅太陽及圖”商標,1998年3月獲得注冊,核定使用商品為第33類。2007年8月21日,引證商標轉讓給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2003年7月、2006年9月,注冊并使用在酒、含酒精飲料的“紅太陽”商標連續被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為山東省著名商標,還先后榮獲“中國優質白酒著名品牌”、“山東名牌產品”、“中國文化名酒”、“中國馳名商標”等多項榮譽。
作者:杜貴斌
2002年1月16日,湖南瀏陽河實業有限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瀏陽河紅太陽”商標,被初步審定注冊。就此,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先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被裁定異議理由不成立,后又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議委員會提出異議復審申請,又被裁定“瀏陽河紅太陽”商標核準注冊。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原裁定,重新對山東紅太陽公司異議復審申請作出裁定。湖南瀏陽河實業公司不服原審判決,提起上訴,經北京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勝訴。
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的前身是1958年建廠的山東祥酒廠。該酒廠開發的“紅太陽”系列白酒于 1997年1月申請注冊“紅太陽及圖”商標,1998年3月獲得注冊,核定使用商品為第33類。2007年8月21日,引證商標轉讓給山東紅太陽酒業有限公司。2003年7月、2006年9月,注冊并使用在酒、含酒精飲料的“紅太陽”商標連續被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為山東省著名商標,還先后榮獲“中國優質白酒著名品牌”、“山東名牌產品”、“中國文化名酒”、“中國馳名商標”等多項榮譽。
作者:杜貴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