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酒協為仨杜康討說法
汝陽杜康▲▲
他們檢測的酒與我們無關
被曝光的“杜康”生產企業是汝陽杜康集團總公司,生產日期是2006年10月15日。有意思的是,在該基金會認定的部分質量較好的白酒產品及企業里,也有汝陽杜康,出自同一生產廠家,不過生產日期是2007年8月8日。
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打假委員會秘書長劉豐稱,該基金會是1989年成立的非營利性機構,業務主管單位是國資委,隸屬于輕工業協會。這次對杜康的抽檢,他們是從合肥市合家福超市取樣,送到國家農業標準化與檢測中心(安徽)檢驗的。
正準備去成都參加糖煙酒會的汝陽杜康釀酒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東認為,這家評定機構很不負責任。他們檢測出來的不合格產品是2006年10月生產的,生產廠家是汝陽杜康集團總公司,該廠早已破產。汝陽杜康釀酒有限公司(新汝陽杜康)在原汝陽杜康集團總公司破產重組基礎上組建。被檢測的2006年生產的白酒和新汝陽杜康無關。
不過,李東表示,這則報道讓杜康整體形象受損,對于這則報道他們也比較苦惱,正在和縣里有關部門商量解決辦法。
酒業協會▲▲
總酯含量低香味淡無害健康
河南省酒業協會會長熊玉亮對這一報道表示很氣憤:“‘杜康等4種白酒可引起中毒’,打擊面太大,這不僅傷害了汝陽杜康,還株連了伊川杜康、白水杜康。大多數消費者買酒時只認杜康,不會區別到底是哪家酒廠。最關鍵的是,這一消息讓杜康這個商標的含金量下降。網站的標題起得很聳動,給人的印象就是‘杜康有毒’,實際上總酯是白酒產品中所有酯類芳香物的總和,含量的多少與酒的品質高低及香型有關。若總酯含量太低,則酒味較淡,并不存在對人體有害的說法。”
河南酒協在看到這則報道后迅速做出反應,當天下午就在自己的網站上發布了針對此事的聲明。
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劉豐也承認,“杜康等有毒”一說確實不準確,他們已經和網站協商更改措辭——改為“杜康等4種白酒被曝不合格”。不過相關的檢測結果是沒問題的。
河南省酒業協會就“杜康等4種白酒被曝不合格”有關報道鄭重聲明
3月20日,有關媒體和網站刊登了杜康等4種白酒被曝不合格的消息,現就有關情況,我會作如下鄭重聲明:
一、文中涉及的注冊商標和生產企業不符。目前市場上涉及與杜康有關的白酒商標有 “杜康”、“汝陽杜康”、“白水杜康”三種商標,它們分屬于3個不同的白酒生產企業;而文中提到的“杜康”非屬“汝陽杜康集團總公司”所有。
二、有關媒體和網站傳播消息不嚴謹,前后矛盾,沒有真正弄清楚究竟是哪家企業生產的產品不合格,便發布消息,對所有生產與“杜康”相關的企業都造成了嚴重傷害。
三、文中直接造成信息誤傳。文中稱“總酯含量低造成慢性中毒”,容易引起消費者恐慌。實際上,白酒中甲醇、雜醇油等有害物質可引起急慢性中毒,而總酯則不會誘發此因。如此傳播,會傷害中國的白酒產業。
四、據我會所知,汝陽杜康集團總公司已于2008年6月22日破產拍賣成功,不知抽檢產品是否符合程序,企業是否確認?檢驗后,是否將檢驗結果告知企業?企業是否認同?
五、協會希望有關單位依法辦事,同時,我們也將和河南相關企業一道保留依法向司法機關追訴,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權利。
特此聲明
河南省酒業協會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