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天明:食品安全問責制應“三化”
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劍南春集團董事長喬天明在兩會期間提出,貫徹落實新通過的食品安全法問責制度應該更加制度化、透明化、科學化。 作為來自食品行業的全國人大代表,喬天明表示,就酒行業來說,在高額利潤誘惑下,一些小酒廠或曰山寨酒廠在生產條件和技術含量都不具
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劍南春集團董事長喬天明在兩會期間提出,貫徹落實新通過的食品安全法問責制度應該更加制度化、透明化、科學化。
作為來自食品行業的全國人大代表,喬天明表示,就酒行業來說,在高額利潤誘惑下,一些小酒廠或曰“山寨酒廠”在生產條件和技術含量都不具備的情況下,很有可能隨時制造出坑人害人的“毒酒”來,而它們大多分散在農村偏遠地帶,加之企業誠信意識和守法意識缺失,政府職能部門又很難監管到位,這就必然為質量安全埋下隱患與“定時炸彈”,一旦“引爆”,就會釀出災難。所以,貫徹落實新通過食品安全法,更要緊的是落實到具體的措施和行動上。
喬天明說,下一步的關鍵就是要有法必中國酒業風向標華夏酒報郵發代號23-189當地郵局可訂閱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問責制切實貫穿到食品安全的日常行政管理細節中,落實到生產制造的環節中。問責制度還要能“定量”,簡明、扼要、準確、科學、有力度,措施得當,“對號入座”,賞罰嚴明,容易實施,可操作性強。
他認為,完善與加強問責制度,不僅是懲戒瀆職、失職行為,更是要讓食品行業的所有領導者、管理者和生產者都時刻清醒地意識到:必須誠信在身,責任在心,對社會與民眾高度負責。問責制的制度化、透明化、科學化,將有力推動食品安全環境的根本好轉乃至良性循環的形成,強化對食品安全的全程監控,并有效遏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率,同時大大降低消費者的維權成本,使食品安全監管的效率和效果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