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保衛“天大的事”
關乎百姓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法律——食品安全法,經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四次審議,終于在2009年2月的最后一天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并將于6月1日起施行。至此,老百姓“吃飯問題”這一“天大的事”,終于有了法律保障。
專家認為,這一法律涉及了當下食品安全管理中的種種疏漏,沒有給不法企業留下“鉆空子”的余地,彰顯了國家對國民生命權、健康權的重視,也必定會給國民生命安全以有力保障,為我國食品業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將受重罰
不少消費者有過買到不合格食品的不愉快經歷。濟南市民王雅青曾經在一家大型超市買了一袋核桃仁,回家開袋一嘗,核桃仁有一股哈喇味。王雅青要求超市退賠,超市卻以王雅青不能出示購物小票為由拒不承認,不予退賠,經再三交涉,加上食品外包裝上仍然保留著超市加貼的價格標簽,超市才同意補償與問題核桃仁等價的商品。
家住濟南玉函路的丁西林今年春節前在一家超市買肉,回家才發現肉已經發臭,返回去與賣家理論,賣家堅稱“肉就是這個味”,拒不退貨。“非常氣憤,大過年的買回一塊臭肉,還受了一頓惡氣。”丁西林說。
食品安全法的出臺將讓消費者遠離不合格食品引發的“窩囊氣”。食品安全法規定,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將被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轉摘于華夏酒報·中國酒業新聞網產經營的食品貨值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山東營養學會副理事長杜慧真說,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對食品行業的監管力度,涉及食品安全的各個環節都被涉及,而且出臺了嚴厲的處罰措施,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會垮臺、會傾家蕩產,監管部門失察的,面臨的將是問責、掉“烏紗帽”。可以預見,食品安全法框架下,每個環節都將守土有責,把好食品安全防線。
代言不合格食品將承擔連帶責任
三鹿事件發生后,其廣告代言人一度受到輿論的圍攻。輿論認為,很多消費者是出于對明星的信賴而購買三鹿奶粉的,現在三鹿出了問題,代言明星就應該承擔部分甚至很大的責任。而此前“藏秘排油”減肥茶、“蟻力神”保健品等食品代言也曾引發不小的爭議。但由于法律的缺失,代言不合格食品的明星、名人,也只是承受道義上的譴責,而沒有被追究法律責任。
如今,代言食品出問題,代言明星卻揣著巨額廣告費“高高掛起”的現象將被叫停。食品安全法規定: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杜慧真說,食品安全法出臺后,明星、名人代言食品廣告就要慎重考慮、理性選擇,不能再干“給錢就說好”的事了,否則一旦所代言的食品出問題,不僅自己的社會形象將受損,而且還可能面臨其他方式的處罰。 不合格食品將被召回
近幾年頻頻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除了拷問生產經營者的道德良心外,也對完善食品監管制度提出了迫切要求。
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召回和通知情況。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杜慧真說,召回是一種國際慣例,許多國家對缺陷食品都實行召回制度。前幾年雀巢奶粉因為碘超標在世界范圍內召回,去年美國召回了6.4萬噸沒有經過“全面和適當”檢驗的凍牛肉,華 夏 酒 報中國酒業風向標最近韓國政府也召回了12種使用含三聚氰胺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和飲料。然而在我國由于制度的缺失,對問題食品的處理僅限于下架、封存,即使是導致出現“大頭娃娃”的劣質奶粉、含三聚氰胺奶粉,廠家也沒有召回。食品安全法的出臺,將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自我監管的積極性和自覺性。食品生產經營者如不主動召回,政府將責令召回,并對其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處罰。
劉易是上海一家會計師事務師的會計師,她認為,食品安全法的出臺,糾正了很多食品領域的混亂認識。按照法律規定,蒙牛特侖蘇添加食品添加劑目錄以外的OMP,雖然不會致癌,也是違法行為,“也應該實行召回,而這正是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應有的姿態和選擇”。
作者:王海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