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立法強調食品源頭安全突出全程監管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增加相關規定,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的監管,以強化食品的源頭安全。 一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為了從源頭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實施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管,食品安全法草案應當明確食用農產品監管部門
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增加相關規定,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的監管,以強化食品的源頭安全。
一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為了從源頭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實施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管,食品安全法草案應當明確食用農產品監管部門的責任,確保食用農產品的安全。為此,草案增加了以下規定:
食用農產品的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農藥、肥料、生長調節劑、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建立食用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
縣級以上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依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的職責,對食用農產品進行監督管理。
一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為了從源頭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實施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管,食品安全法草案應當明確食用農產品監管部門的責任,確保食用農產品的安全。為此,草案增加了以下規定:
食用農產品的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農藥、肥料、生長調節劑、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建立食用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
縣級以上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依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的職責,對食用農產品進行監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