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納商標歸屬案再起風云
10月14日,備受關注的“解百納”商標歸屬案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由于控辯雙方都列舉和遞交了大量的證據,在進行了長達5個多小時的法庭調查和質詢之后,仍未能結束這場長達6年之久的爭論,法院決定暫時休庭,擇日繼續審理。
解百納是品牌還是品種?
原本形勢占優的張裕,在雙方爭執的焦點解百納是品牌還是品種的問題上,遭遇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尷尬境地:來自葡萄酒行業的幾位原告,出具了來自張裕公司自身的一些有力的相關歷史資料,讓陣容龐大的張裕律師團顯得有些措手不及。
“我們認為,來自張裕公司本身的很多證據就能證明,他們要搶注‘解百納’的訴求是不正當的。20多年來,張裕歷任工程師都在權威的論述中把‘解百納’描繪為行業通用的‘葡萄系’,并認為這是一種‘國際通行規則’,這就是‘解百納’性質最好的證明。”
開庭伊始,原告律師就列舉了一系列張裕自身的資料,從各方面證明張裕一直將“解百納”作為國際通行的“葡萄酒系”來定義和宣傳。其中,不同時期的張裕工程師如朱梅、朱寶鏞、陳樸先等公開發表的論文頗為引人注目。在這些張裕公司自己的技術權威所撰寫的文章中,解百納被稱為“解百納家族”、“解百納香型”、“解百納香氣”、“解百納系列”、“解百納酒的風格”、“法國紅葡萄解百納”。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一本權威的葡萄酒書籍中,時任張裕總工程師的陳樸先先生清晰定位了解百納的出身——“解百納”是釀造這種酒所用的3種葡萄英文名稱的縮寫。“它吸收了3種葡萄的精華,故此而得名。”
針對原告的觀點和證據,被告也列舉了大量證據進行了反駁。被告認為,原告陳述的觀點許多與事實不符,例如原告指控答辯人認定“解百納”不是對葡萄和葡萄酒的通用名稱屬于“錯誤認定”是對有關事實的曲解。因為解百納長期由張裕集團獨家使用,已經與其形成了緊密的聯系,客觀上已經起到了區別商品來源的作用。
作為“解百納”商標的率先使用和目前商標的所有權人,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出席了庭審,并作了大量舉證。代理律師當庭表示,“解百納”一詞是由張裕公司獨創,不是中文的固有詞匯,不具有任何含義。1936年就已經取得商標注冊的事實,完全能夠證實“解百納”不是葡萄酒名稱或相關通用詞匯。
國產葡萄來源中國酒業新聞網酒高端品牌缺失
為什么眾多中外葡萄酒生產商如此堅決反對“解百納”歸屬張裕一家獨有?
一組數據或許可以說明問題。
根據央視市場研究公司(CTR)《中國葡萄酒行業現狀報告》顯示,1998年以前,市場上生產解百納的企業僅有張裕一家,此后不斷有企業加入這一行列,尤其在2003年商標案爆發之后達到高潮。如果張裕將解百納注冊為商標,將損害葡萄酒業多家企業的利益。
但實際上,各大巨頭所爭的已不僅僅是商標權,在其背后是高端產品的品牌資源。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解百納在國內曾經是高端葡萄酒品牌的代表,盡管這一品牌的號召力已經開始削弱,但葡萄酒企業多年的耕耘已令這一稱謂深入人心,各大廠商不愿放棄這一品牌下重大的市場基礎。
業內人士認為,各大巨頭之所以緊緊攥住“解百納”不放,同時也凸現在中國葡萄酒行業缺乏真正的高端品牌。
“中國葡萄酒如果真的能高端化,我是很鼓勵它們出口的,但是現在產品沒有達到國際水平,出口只是噱頭,不具有實際意義。”美國星座公司中國區總經理夏仲邦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尖銳地指出,中國缺少真正的高端品牌。
另外,進口葡萄酒的大舉進入,令其從“假想敵”過渡到真正的“敵人”身份,國產葡萄酒企業面臨不得不面對的沖擊。
“中國自產葡萄酒每年增長在15%—20%左右,但是進口酒這兩年正以100%的速度增長,明年,進口酒會達到800萬箱,而本地酒可能是4000 萬箱多一點,進口酒份額將超過16%。以營業額來算,進口葡萄酒份額將超過30%;以利潤來算,進口酒利潤會占到行業的40%—50%。”夏仲邦表示。
國產葡萄酒價格透明化,經銷商從中賺取的利潤清晰可見,而進口葡萄酒不同,它可以為經銷商帶來豐厚的利潤。目前,北京、上海、廣州、南京等主要市場的進口葡萄酒銷售量激增,給國產葡萄酒造成的壓力日益明顯。
“一旦進口酒為經銷商所帶來超過行業50%的利潤,本地酒就可能被邊緣化,部分國產酒經銷商將會失去興趣,國產酒將要被進一步‘飲料化’,變成只有產量和銷量沒有實質利潤的產品。”夏仲邦一針見血地指出。
“缺乏高端品牌已經成為本土葡萄酒巨頭心頭的一塊大石。”業內人士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