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產品抽查出現致癌物質”純屬謠言!
9月23日,網上出現一則題為“酒類產品抽查出現致癌物質”的消息稱, “繼蒙牛、伊利、光明液態奶被查出含三聚氰胺后,日前,國家質監總局又抽查酒類產品,在貴州茅臺、山東張裕、中糧長城和青島啤酒中發現了致癌物質亞硝酸鈉。”
傳聞中所涉及的企業都是釀酒行業的巨頭,在“三鹿奶粉事件”尚未平息之時,這樣的傳聞無疑于又一次引爆了食品安全的強震。
受此影響,9月23日,被傳產品中含有致癌物亞硝酸鈉的三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大跌,張裕A、青島啤酒雙雙跌停,貴州茅臺大跌9.43%,收于120.31元。
除此之外,水井坊(600799,收盤價14.41元)、瀘州老窖(000568,收盤價24.17元)、古井貢酒(000596,收盤價8.12元)等9只酒類股也受不利傳聞影響全部跌停。其余酒類股除伊力特(600197,收盤價6.10元)外,跌幅都在8%以上。
質檢總局近期沒有安排酒類產品檢測
就在傳聞出現的當天,中國釀酒工業協會給本報編輯部發來《關于“酒類產品抽查出現致癌物質傳聞”的通報》,要求《華夏酒報》刊登辟謠通報,以防不實言論給行業帶來不良影響。通報說,中國釀酒工業協會經查詢核實:近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沒有安排酒類產品檢測工作。
同時,中國釀酒工業協會理事長王延才還表示,中國釀酒工業協會曾去調查原始撰文的記者,但第一個正式發布的媒體卻聲稱無法找到消息源,該傳言并不具備真實性。
王延才告訴《華夏酒報》記者:“由于報道中牽扯釀酒行業中的三大支柱酒種,涉及企業又多為行業支柱性品牌,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在獲悉消息后,第一時間召開緊急會議,并要求《華夏酒報》作為最快速的發言人向行業傳遞真實消息,同時由于牽扯酒種多,協會在發出通報后正積極與相關政府部門進行聯系,并要求相關的不同酒種的企業到權威機關進行產品檢測,目前已有部分企業的檢測結果出來了,都顯示并無致癌物質。”
9月24日,國家質檢總局發表的聲明也證實了這一點。聲明說,消息中的說法與事實不符,質檢總局日前并沒有對貴州茅臺、山東張裕、中糧長城和青島啤酒進行抽查。
相關企業發表聲明澄清事實
“現在,受‘三鹿奶粉事件’影響,引發百姓對食品安全的不信任感,食品安全也因此成為目前百姓比較關注的敏感話題,此時說酒中含有致癌物質,對我們企業的傷害是不言而喻的,而散布謠言者居心叵測。”9月24日下午,《華夏酒報》記者就傳聞一事致電中糧長城,公司相關負責人的言語中透出了強烈不滿。同時這位負責人還告訴記者,公司已就此事鄭重發布公告以澄清事實。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對9月23日市場的不實傳言表示高度關注。有關此事的解釋我會給你發一份公司發布的關于青島啤酒不含亞硝酸鈉的聲明。”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華夏酒報》記者采訪時如此表示。
《華夏酒報》記者隨后在接收到的《關于青島啤酒不含亞硝酸鈉的聲明》中看到這樣的內容:“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對9月23日市場的不實傳言表示高度關注。青島啤酒在生產過程中從不添加、也不可能產生亞硝酸鈉。歷年來的國家檢測和青島啤酒自己的檢測都未發現含有亞硝酸鈉,近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也沒有安排對青島啤酒的檢測工作。多年來,美國、日本、歐洲等對食品質量要求極高的國家對青島啤酒的進口檢測中,也從未出現質量問題。青島啤酒一向高度關注公眾及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并一直致力于保持經營的透明度和公開性。青島啤酒作為一個百年品牌,一直將質量視作企業的生命。對于散布有損于青島啤酒聲譽的不實傳言者,青島啤酒將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針對市場上的不實傳言,9月24日,國家啤酒及飲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在第一時間對青島啤酒產品進行了亞硝酸鈉項目的檢測,檢測結果表明,青島啤酒中不含亞硝酸鈉。
張裕A也在澄清公告中明確表示,公司所有產品在產銷過程中,不可能產生或添加亞硝酸鈉,更不可能含有亞硝酸鈉。
貴州茅臺的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華夏酒報》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國家質監總局目前未對公司產品進行抽查,何來檢測出亞硝酸鈉之說。
貴州茅臺也于9月24日發布公告稱,公司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貴州省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及相關行業協會等有關機構進行了溝通,公司產品完全不存在傳聞中所述情況。同時,公司認為傳聞嚴重誤導消費者,且給投資者帶來了經濟損失,公司將保留追究相關媒體和責任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酒類生產不可能更沒必要添加亞硝酸鈉
貴州茅臺的相關人員就此傳聞特別強調,“從白酒的釀造工藝過程中看,是不可能產生亞硝酸鈉的;亞硝酸鈉是一種防腐劑,白酒的主要成分是酒精,酒精本身就有防腐的作用,因此酒類產品沒有必要添加亞硝酸鈉。”
中國農業大學葡萄與葡萄酒研究中心主任段長青教授在得知這一傳聞后明確表示, “酒類產品中不可能出現亞硝酸鹽”。
他進一步解釋說,亞硝酸鈉是一種亞硝酸鹽,長期以來,被應用于肉類食品的加工制作。它具有抑制多種細菌生長的防腐作用和使肉類制品呈現鮮艷亮紅色的發色作用,并可增進肉制品風味。亞硝酸鈉在食品加工中的作用并不適用于酒類產品。“因為酒是不需要防腐的。”
針對傳聞,北京林業大學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教授張柏林認為,亞硝酸鈉最主要的化學功能是用作發色劑。從這一化學物質的功能和酒類產品加工技術上講,酒類產品沒有添加亞硝酸鈉的必要。
另外,亞硝酸鈉還具有改善風味、抑制氧化、抑制細菌繁殖等作用,通常被用作防腐劑。不過張柏林認為,酒類產品也不會用亞硝酸鈉作為防腐劑,因為白酒產品中含有的大量乙醇就有很好的防腐效果,再添加亞硝酸鈉無疑增加了企業成本。灌裝啤酒在加工過程中采用熱工藝處理,進行無菌灌裝,也沒有必要添加任何防腐劑。
